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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度寒假前后的相关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充实的假期,现将本学期结束前以及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寒假起讫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中职学校放寒假时间为2021年1月24日,普通高中学校为2021年1月31日。下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普通高中学校为2月22日;中职学校为2月28日。
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寒假时间安排执行。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常规工作,确保学期顺利完成。
1.认真组织期末复习、考试、阅卷、质量分析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普通学校各年级学业水平调研测试时间由教研室统一安排(请参照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业水平调研测试安排),中职学校可参照安排组织期末复习、考试等有关工作。同时,各校要对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登记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教育手册,并布置适量的寒假作业。
2.切实减轻期末考试前的压力,做好课业的统筹协调,不要布置太多作业,不能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校要做好学生身心健康的研判、排查,有针对性地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辅导。对摸排出需加强关注的学生,要做好心理疏导,关注学生学习生活遇到的困难和需求,及时给予有效帮助。要密切家校联系和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状态的发展变化,指导家长在家庭教育时要根据孩子的心理发展特点,采用合适的亲子沟通方式,引导家长正确看待孩子的学业表现,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
3.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研究制订下学期工作计划。各学校请于2月28日前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纸质,加盖学校公章)送至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存档,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信箱(tsjjg@163.com)。
(二)认真部署假期安排,确保春节祥和平安。
1.狠抓责任落实和安全防范。寒假前,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江门市教育局《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局《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万无一失。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在校园安保防范、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季节性安全事故防范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安排人员做好值班护校工作,规范门岗出入登记工作,制订应急预案,切实加强贵重教学仪器和重要设施、设备的保护措施,重点加强对实验室及危险品检查力度,落实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认真落实值班和报批制度,切实做好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和群体事故发生。如发生突发意外事故,要按照有关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我局,并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各校须在1月24日前将寒假值班安排表(含值班电话)纸质版送至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电子文档发送至tsjjg@163.com)。
2.落实家校联动和狠抓宣传教育。放假前各校要集中对师生开展一次安全和法治法纪教育,倡导过正能量的假期。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及学生家长掌握消防安全、交通事故、躲避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让每位学生家长都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尤其要加强出行交通安全及乘车安全,要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师生醉驾酒驾和无牌无证开车,严禁校车参与春运。同时要做好防溺水安全、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家居使用煤气电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预防诈骗等方面的防范意识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到电子游戏室、网吧和歌舞厅等不适宜学生活动的场所娱乐。要通过家长会、“校园安全管理平台”、“致家长的一封信”、 “校讯通”、微信、QQ等方式,提醒和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防止出现学校和家庭的“监管真空”,合理安排好子女假期的生活和学习,让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寒假。中职学校要切实抓好三年级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及跟踪服务,保障学生顺利完成顶岗任务并安全回家过年。
3.树立文明过节新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师生文明出行,各学校要结合我市“创文”要求,紧扣“创文”过程的重点和难点内容,把我市“创文”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要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参与有偿家教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及参与社会各类培训机构的补课,树立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期间,各学校要对困难教职工、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残障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慰问活动。积极配合市、镇有关部门开展有关工作及活动。做好环境美化净化和亮化工作,营造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过好祥和愉快春节。
4.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加强与镇(街)、村(居)委会的沟通,对可能出现的非正常流生对象要及时通过面谈、家访等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和分析原因,细致并有的放矢地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特别要想办法帮助家庭困难或学习困难的学生,增强他们“读好书”的信心和力量,防止学生辍学。同时,各校要及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严格控制大班额,学校开学两周内要将有关学生学籍变动材料报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进行审核备案,同时登录基础教育信息平台更新数据库。
(三)加强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师生身心健康。
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1.倡导减少人员流动。要求全体教职工、学生尽量减少安排外出行程,建议外省师生尽量留在本地,减少人员流动;随时关注最新公布的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不建议出境旅游(澳门除外)。教职工、学生外出江门以外地区必须向学校进行报备,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向教育局教育卫生保健所及学校报备,出行归来后及时向学校反馈行程。同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14天内旅居史。同时主动报告学校,不带病上班(学)。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各校要严格落实门岗测温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登记,来访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和“日报告”“零报告”“因病缺勤”制度。
3.坚持“非必要不组织”原则。审慎举办文艺汇演、校庆、周年庆、交流研讨等校园聚集性活动,能在线上组织就在线上,原则上不举办超过50人的大型聚集性活动,聚餐建议不超过10人。
4.加强人员排查。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及时排查近14天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台山人员排查,对相关返回台山人员落实“一人一册”监测。
5.加强个人防护。提醒师生、家长自觉加强自我防护,出门规范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坚持好“一米线”、不扎堆、不聚集、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倡少吃生的食物,接触了海鲜类产品要尽快清洗,保障好自身健康,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6.加强季节性传染病预防。防止病毒在校园内传播,特别是诺如病毒、水痘等,建议没有接种相关疫苗的师生尽快进行接种。学校出现传染病病例,要及时反馈教育局教育卫生保健所并聘请专业公司进行全校性彻底消毒,同时加强季节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7.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及通风消毒,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健康、饮用水管理。
8.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台师生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从境外返台师生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各校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返台师生必须向教育局教育卫生保健所和社区报备。
9.学生在校期间,需加强每天的晨检以及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的网络直报工作,班级老师要及时掌握学生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保持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引导教育学生制订个人假期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适当进行体育锻炼,确保身心健康。
台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台教办〔2021〕3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寒假前后相关工作的通知(打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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