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教育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台教办〔2020〕74号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 2020-09-24 15:33:29
  • 来源: 台山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教育局
  • 【字体:    

各中心小学、中学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文件精神,坚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和台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面推行“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一线”是指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三排”是指排查、排序、排解)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二、检查重点内容

根据我市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检查重点内容清单如下:

(一)落实责任书情况。检查各学校、幼儿园是否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是否按照《台山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制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加强防范,严格管理。校内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三)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学校高层建筑、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四)落实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压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评价考核。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五)落实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监控预警系统,促进信息系统与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六)落实校园防台风暴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加强学生宿舍、图书馆、饭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工地、护土坡、供水供电供气设备设施等重要部位开展排查,及时排除隐患。

(七)落实防溺水工作情况。严格落实防溺水工作“十一项必须”要求,持续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建立由教育、政法、公安、应急、水利等部门和工会、妇联、团委等团体组成的预防学生溺水问题工作协调机制,中秋、国庆假期前,各中学、镇中心协同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组织村干部、热心家长和学生干部开展国庆假期预防学生野外危险水域游泳巡查和安全联防监督活动,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到危险水域地带玩耍、游泳等危险行为,保障学生假期活动的人身安全,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八)落实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情况。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继续深入做好校车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学生假期回家、返校时要乘坐和租用证照齐全的客运车辆,严禁乘坐和租用不具有营运资质的小型客货车,严禁校车超员超载。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师生安全文明交通意识,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九)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做好学生上放学时段学校与派出所联防、巡防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意识形态有关工作,积极做好排查和风险预判,做好学校与群众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消除校园暴力事故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假期值班工作。中秋、国庆假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健全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联络畅通,切实加强校园重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假期间凡涉及校园重大安全维稳问题,师生安全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三、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采用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阶段(9月25日至9月27日)。

全市学校幼儿园按照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中心小学要对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中学、中心小学要建立检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二)督查阶段(9月28日至9月29日)。

教育局于国庆假期前组织由局领导带领相关镇、校督导员对各联系镇、校进行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听取学校、镇中心办公室开展国庆、中秋假期前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以开展上述9项重点任务为主)汇报;

2.查阅被检单位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查看存放危化品的实验室、仓库;查看学生宿舍楼;查看校园及周边。

四、督查安排

教育局组织3个督查组抽查相关镇校。督查工作完成后,各督查组将《台山市2020年国庆中秋节前学校安全检查记录表》(一校一表)提交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

第一组

组长:吴振文,组员:颜校强、雷慕瑜、廖艺洪、刘佩琼等

督查单位:台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组

组长:李育恒,组员:陈卓光、黄健波等

检查单位:李谭更开纪念中学、联合职业技术学校、海宴镇、广海镇初中、小学、幼儿园。

第三组

组长:黄国盼,组员:陈建伟、朱毅夫、容杰聪等

检查单位:台师高级中学、敬修职业技术学校、斗山镇、都斛镇初中、小学、幼儿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校园安全治理工作;要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时应做到全面摸清底数、掌握真实情况,要立行立改、全面消除问题隐患。如遇到问题和困难,且问题和困难确实不在本单位能力范围之内的,应及时、主动向镇政府和教育部门报告,争取支持,早日解决。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督查工作要以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着重督查问题频发、隐患突出、形势严峻的地方,要认真督查各校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实效,督促治理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督查组按检查内容督促学校全面查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进行现场指导,限期整改。对一时确实处理不了的,要责成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责任人,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值守,畅通信息

各学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以及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安全等工作,充分认清防御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充分准备,采取最有力措施,做细做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各学校要密切关注突发情况预警,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告校园重大安全信息和事故情况。

各学校于9月28日前将自查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我局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邮箱(tsjyaq@126.com)。联系人:廖艺洪,电话:5519212。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台山市2020年国庆中秋节前学校安全检查记录表》

  台山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4日       

台教办〔2020〕74号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打印版).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