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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办〔2020〕42号 关于印发《2020年台山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0-07-14 17:04:57
  • 来源: 台山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教育局
  • 【字体:    

 

各中小学(含职校):

  为做好《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19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评估工作情况的通报》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目标,我局制订《2020年台山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及时报送落实情况。

  联系人:陈伟胜,联系电话:5555353。

 

 

  台山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0年台山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体﹝2019﹞16号)精神,抓好学生体质健康存在问题整改,提升全市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2019-2030年)”,深入实施我市学生素质提升工程,坚持“健康第一”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全面开展各类体育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市“阳光体育”运动,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我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为目的,以深入实施“阳光体育工程”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师资配备,开发精品课程,增强教研质量,强化体质监测,完善评价制度,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形成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全市中小学学生体质测试优良率逐年提高。2020年优良率达到30%以上,2021年优良率达到35%以上,2022年优良率达到50%以上的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成立台山市教育局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水平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石凑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容惠汉  主任三级科员

  吴振文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黄伟湛  党组成员  主任督学

  黄国盼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卫生保健所,办公室主任由陈建伟兼任。

  四、工作重点

  (一)深化体育课程和教学改革。

  1.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完善学校体育课制度,全面落实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的体育课程安排;落实好“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活动”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开展每天上午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含课间休息)。严格执行体育教学的常规要求,规范教学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坚决杜绝体育教学中的随意性和“放羊式”现象。

  2.提高体育教学水平。健全学校体育教学科研制度,搭建体育教学科研交流平台,发挥体育教研员和本地体育教育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加强体育学术与经验交流,推动体育教学形式和方法创新,提升体育教师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水平。

  3.加大体育教学改革力度。实施义务教育体育教学多样化改革,全面落实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培养学生1-2项运动技能,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实施高中体育教学专项化改革,完善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体育学科升学“硬指标”,全面构建以学生体育社团、俱乐部为主要平台的高中学校课外体育活动体系。

  4.加强学校体育特色建设。合理布局体育特色学校,探索建立排球、足球和篮球等集体体育项目的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学校体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积极创建省级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和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加大校园球工作力度,打造我市学校体育工作特色和品牌。

  (二)强化课外体育锻炼。

  1.深入实施阳光体育活动。各中小学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学校体育竞赛制度,组织开展冬长跑活动,定期开展以学校、年级、班级为单位的学生运动会和体育竞赛,完善市各级阳光体育联赛,突出联赛的普及性和引领性,确保阳光体育运动惠及全体学生。

  2.积极营造体育活动氛围。各中小学要构建自主选择的体育活动课程“超市”,让每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体育活动项目,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建立健全体育教师为主、教师全员参与体育工作的推进机制,营造人人参与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推动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工作和粤港澳台学校体育交流活动。

  (三)改善学校体育工作条件。

  1.加大体育经费保障力度。各中小学要按照学校教学仪器配置二类标准的要求,做好学校体育器材的配置与更新工作。各校要建好体育场地及相关设施,保证学校体育活动正常开展。

  2.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体育教学课时、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及竞赛活动的需要,建立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体育教师队伍。完善多元化体育专业教师成长培养体系,培养一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加强师德建设,增强体育教师的职业荣誉感。

  3.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待遇。各中小学要充分调动体育教师工作积极性,在评聘职称、评优选先、工作量计算、课时计酬等方面要和其他学科教师一视同仁,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体育赛计入工作量。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落实体育教师高温补贴,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工作服装和教学装备。

  (四)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和专项督导。

  1.强化专项督导。为确保学生体质监测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台山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计划和工作重点,严格按要求进行测试和评价、及时汇总、统计和上报测试结果。各中小学也相应成立工作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分工,确保今年的数据上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中小学体育工作作为评价地方教育发展水平和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教育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定期抽查全市各中小学校,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市镇(街)、各学校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2.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评估工作,教育局每年将把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纳入监测序列,认真开展学生体质的测试工作,并将监测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辖区学校开展学生体质监测质量评估,并对测试结果的数据进行分析。学校要为每一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作为评优、毕业、升学的依据之一,测试结果及时报告家长。

  3.加大问责力度。根据抽测结果、当年合格率(且近三年优良率逐年高)不达标的学校、其校长由市教育局进行约谈,当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并责令进行整改。第二年列为必须抽测单位,连续两年良好率和合格率不达标的学校,对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建立奖惩机制。各中小学要研究出台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工作奖惩办法。对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在评优评先、取称评定、绩效评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工作中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子以通报批评。

  (五)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工作。

  2021年1月30日前,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完成2020年度学校体育自评工作,各中小学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形成《2020年度台山市XX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工作报告》。我局将根据各学校自查报告,组织督学、专家及相关部门对各中小学进行复查,并公布复核结果。同时督促落实整改,形成复查报告后上江门市教育局。

  各中小学按照《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在2021年1月30日前将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及报表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报我局教育卫生保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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