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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字〔2020〕21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0-06-12 17:14:26
  • 来源: 台山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教育局
  • 【字体:    


台教字〔2020〕21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

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现将《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廖艺洪,联系电话:5519212。)


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要点

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门市教育局和台山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局党组各项工作要求,以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和预防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目标,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教育为重、预防为主”的理念,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突出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密切与多部门合作,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基础保障。

一、全员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

(一)完善安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江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台山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二)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继续抓好《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校园安全管理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建设,督促指导学校细化校园安全责任,做细、做实、做足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建立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关于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认真制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返校复学工作方案等“两案九制度”,按照“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要求,坚持每日摸排情况和执行日报制度,严格落实重点人员排查与监测,强化分类指导,周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严把校园管理关口。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后勤保障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落实校园封闭管理,落实“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进入校园一律核查身份并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三)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加强校园巡查,实行划区划片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定疫情防控网格,学校领导和防疫工作责任人要挂点到具体的网格,确保维护校园秩序良好。

(四)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掌握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点,按照“一点一策”的原则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整治消除各类涉校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病毒传播、火灾、盗窃、恶意舆情炒作、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安全稳定事件。

(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校园突发事件要快速科学妥善处置。对违反规定有不听劝阻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对需要隔离或送医治疗人员、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不配合隔离、送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的,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和公安机关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强制执行。

三、全面抓好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一)抓好平安校园建设。认真落实《江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城市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

(二)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培训和师生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坚持常态化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同时,突出抓住“5月减灾防灾月”“6月安全生产月”“11月消防安全月”“12月交通安全月”以及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及新媒体手段,通过“安全知识进校园”、“小手牵大手”、“家校联动守护安全”等方式,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减灾防灾、安全生产、防汛防风、预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家居安全、活动安全等方面宣传教育工作。

(三)抓好消防安全管理。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全面开展消防隐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创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推广使用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结合“11.9”全国消防日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抓好预防溺水工作。联合政法、公安、应急、水利等部门和各镇(街),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和“河长制”管理事项,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多渠道提醒学生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各学校要积极协助镇(街)、村(居)委、社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多方联动预防工作机制,开展排查整治和巡查督导,突出关注节假日、寒暑假和中考高考等时间节点的防范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孤儿、留守儿童、外来工子弟等特殊群体学生防溺水教育和看护。

(五)抓好校园保卫工作。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管理,提高人防、技防、物防水平,严格外来人员和车辆入校验证、登记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品带入校园,严防违法犯罪分子到校伺机伤害师生员工。全面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六)抓好校车安全管理。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校车监管力度,加强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队伍建设,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学校春、秋季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加大打击“黑校车”力度,切实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

(七)抓好食品卫生安全。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及陪餐制度,有条件的学校推行家长代表陪餐制度;协助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学校春、秋季开学初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中高考食品安全检查,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抓好危化品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联合应急、公安、环保等部门全面摸清校园危险化学品情况,认真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加强管控。

(九)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政法、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未成年学生专项工作,加强学校法治建设,不断加深未成年人对法制教育的参与程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十)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继续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动机制,联合公安、司法、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文广旅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督查工作,突出整治校园门前交通堵塞点和安全隐患点,排查校园周边存安全隐患特殊人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止校园内外伤害治安事件发生,确保师生员工平安、校园和谐稳定。

附件: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行事历

附件

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行事历

时间

主 要 工 作

备注

1

1.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

2.做好2019年安全资料整理归档。

3.做好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迎考工作。


2

1.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2.制定2020年安全工作计划、排查整改方案。

3.开学初安全防疫工作检查。


3

1.2019年度台山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2.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下发《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文件》。

3.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

4.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

3月30日为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4

1.做好清明节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开展“五·一”节前安全工作检查。

3.开展校园防疫、安全保卫工作检查。


5

1.做好防台风、雷雨等自然灾害安全管理工作。

2.开展“防震减灾日”系列活动。

3.举办校园疫情防控、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4.举办注册安全主任继续教育培训班。

5月12日为“防震减灾日

6

1.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周”活动。

2.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防溺水阶段性工作总结。

3.开展校园疫情防控食堂饮食卫生专项督查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7

1.召开第三季度安全专责工作会议。

2.做好暑假前、期间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

3.开展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4.组织开展全市防溺水工作督查。

5.开展高考、中考疫情防控食堂饮食卫生专项督查及校 园周边环境整治。


8

1.加强中小学生游泳、交通、外出旅游等安全教育和管理。

2.开展校园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


9

1.开学初安全工作检查。

2.组织参与“9·18”防空演习安全疏散演练。

3.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

4.做好“国庆”节前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

5.召开下半年安全工作会议。


10

1.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卫生督查工作。

2.做好秋冬季防传染病防控工作。

3.做好秋季和重阳节防火、登山安全教育和管理。

4.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5.召开第四季度安全专责工作会议。


11

1.开展“消防日”活动。

2做好防溺水工作总结。

3.开展安全消防疏散演练。

4.做好隐患整治总结。

5组织安全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11月9日为全国“消防日”

12

1.开展“交通安全日”活动。

2.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

3.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4.开展2020年安全工作考核。

5.做好2020年安全工作总结。

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台教字〔2020〕21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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