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教育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台教字〔2020〕21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
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现将《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廖艺洪,联系电话:5519212。)
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要点
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门市教育局和台山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局党组各项工作要求,以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和预防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目标,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教育为重、预防为主”的理念,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突出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密切与多部门合作,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基础保障。
一、全员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
(一)完善安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江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台山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二)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继续抓好《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校园安全管理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建设,督促指导学校细化校园安全责任,做细、做实、做足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建立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关于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认真制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返校复学工作方案等“两案九制度”,按照“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要求,坚持每日摸排情况和执行日报制度,严格落实重点人员排查与监测,强化分类指导,周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严把校园管理关口。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后勤保障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落实校园封闭管理,落实“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进入校园一律核查身份并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三)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加强校园巡查,实行划区划片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定疫情防控网格,学校领导和防疫工作责任人要挂点到具体的网格,确保维护校园秩序良好。
(四)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掌握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点,按照“一点一策”的原则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整治消除各类涉校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病毒传播、火灾、盗窃、恶意舆情炒作、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安全稳定事件。
(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校园突发事件要快速科学妥善处置。对违反规定有不听劝阻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对需要隔离或送医治疗人员、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不配合隔离、送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的,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和公安机关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强制执行。
三、全面抓好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一)抓好平安校园建设。认真落实《江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城市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
(二)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培训和师生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坚持常态化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同时,突出抓住“5月减灾防灾月”“6月安全生产月”“11月消防安全月”“12月交通安全月”以及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及新媒体手段,通过“安全知识进校园”、“小手牵大手”、“家校联动守护安全”等方式,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减灾防灾、安全生产、防汛防风、预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家居安全、活动安全等方面宣传教育工作。
(三)抓好消防安全管理。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全面开展消防隐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创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推广使用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结合“11.9”全国消防日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抓好预防溺水工作。联合政法、公安、应急、水利等部门和各镇(街),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和“河长制”管理事项,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多渠道提醒学生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各学校要积极协助镇(街)、村(居)委、社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多方联动预防工作机制,开展排查整治和巡查督导,突出关注节假日、寒暑假和中考高考等时间节点的防范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孤儿、留守儿童、外来工子弟等特殊群体学生防溺水教育和看护。
(五)抓好校园保卫工作。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管理,提高人防、技防、物防水平,严格外来人员和车辆入校验证、登记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品带入校园,严防违法犯罪分子到校伺机伤害师生员工。全面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六)抓好校车安全管理。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校车监管力度,加强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队伍建设,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学校春、秋季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加大打击“黑校车”力度,切实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
(七)抓好食品卫生安全。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及陪餐制度,有条件的学校推行家长代表陪餐制度;协助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学校春、秋季开学初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中高考食品安全检查,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抓好危化品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联合应急、公安、环保等部门全面摸清校园危险化学品情况,认真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加强管控。
(九)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政法、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未成年学生专项工作,加强学校法治建设,不断加深未成年人对法制教育的参与程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十)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继续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动机制,联合公安、司法、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文广旅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督查工作,突出整治校园门前交通堵塞点和安全隐患点,排查校园周边存安全隐患特殊人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止校园内外伤害治安事件发生,确保师生员工平安、校园和谐稳定。
附件: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行事历
附件
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行事历
台教字〔2020〕21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