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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办〔2020〕8号 台山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2020-03-17 17:25:1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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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江教助〔2020〕2号)的精神,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各校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生活费补助等资助资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帮助他们顺利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在收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后,要多想办法,尽快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把资助金发放到相应困难学生提供的账户。

二、2020年春季学期的各项资助,原则上根据2019—2020学年各校困难认定小组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进行发放。如果有因特殊情况致贫,需新增资助的学生,各校要在收到本通知后,迅速根据学生(或家长)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困难认定,并报教育局助学中心。

三、各中心办负责2019—2020学年市建档立卡名单核定工作的老师,按原来通知的要求做好工作。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未回校,无法及时提供在校证明,可按以下方法进行名单核定:

1.为避免相关学生或家长在登记和核实信息时,发生聚集和来回跑的问题,各中心小学办公室要以电话联系学生或家长的形式,了解学生的就读学校及年级等在校情况,确定其是否在校。

2.各中心小学办公室按“核实一个,发放一个”的原则,于3月26日会同镇(街)政府(办事处)相关部门将确定同时“在校”和“在册”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后上报助学中心。个别暂时无法联系而无法确定的名单,待疫情过后,另行审核上报补发。


台山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7日         


台教办〔2020〕8号 台山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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