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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字〔2020〕9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教育局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工作方案》《台山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分期分批返校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0-02-18 10:51:1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确保春季开学顺利安全,现将《台山市教育局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工作方案》和《台山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分期分批返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1.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以上两个方案,并根据近期我局转发上级教育部门文件要求和工作指引,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校开学准备工作方案以及分期分批返校安排计划,细化上下学交通、校门值守、环境保洁、课堂教学、课间活动、午托午休、食堂供餐、晚自修及住宿等环节的管理安排,明确任务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分工责任,提前做好准备,做到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序开展、保障到位。

2.各学校将开学准备工作方案以及分期分批返校安排计划于2月21日前上报我局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电子邮箱:tsjjg@163.com)。各镇(街)中心学校要统筹协调做好返校工作,负责收集审核管辖学校幼儿园的方案并统一上报;台城地区幼儿园的方案由幼教组负责收集审核和上报。

以上通知,请贯彻落实。

附件:1.台山市教育局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工作方案

       2.台山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分批返校工作方案

  


台山市教育局         

2020年2月17日       

  (联系人: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 颜校强,电话:5516141;教育卫生保健所 陈建伟,电话:5516142。)

 


附件1


台山市教育局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

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春季开学顺利安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做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总目标,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开学顺利平安、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疫情防控及开学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领导小组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领导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与市卫生防疫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四个一”(一把手负总责、组建一套专班、制定一个方案、统一一个口径)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控疫情工作。

  组  长:李石凑(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吴振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梅活明(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

  察组组长)

  李育恒(党组成员、副局长)

  邝旭东(党组成员、主任督学)

  黄国盼(党组成员)

  成  员:容惠汉(机关党委委员、四级主任科员)

  黄伟湛(机关党委委员、四级主任科员)

  梁伟平(机关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陈卓光(机关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

  刘一柱(机关党委委员、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黄健波(基建财务股负责人)

  陈瑞珊(人事与师资管理股负责人)

  颜校强(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负责人)

  朱毅夫(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股负责人)

  林景钦(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陈惠庭(招生考试股股长)

  陈建伟(教育卫生保健所所长)

  容杰聪(教育装备中心主任)

  陈炼明(教育财务结算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邝旭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梁伟平、陈建伟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教育卫生保健所,联系电话:5516142。

  (二)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

  1.教育宣传组

  组长:吴振文

  副组长:梁伟平、周惠康

  股室:办公室、教育卫生保健所、机关党委

  牵头股室为办公室,工作职责: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综合协调宣传信息工作;及时报送总结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联防联控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负责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对外推送。

  2.开学保障组

  组长:吴振文

  副组长:刘一柱、颜校强、朱毅夫、陈惠庭

  股室: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教师发展中心、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股、招生考试股

  牵头股室是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工作职责:制订我局开学工作方案以及分期分批返校方案,组织指导各学校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各学校(幼儿园)2月底前不开学,按上级要求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有序、顺利、安全。督促指导各学校要做好网络教学准备,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开发网络学习课程。通过“停课不停学”的方式开展网络教育教学,尤其是统筹安排好高三学生学习。加强对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控工作,确保校外教育培训、托管等机构在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服务。

  3.物资保障组

  组长:李育恒

  副组长:黄健波、容杰聪

  股室:基建财务股、教育装备中心

  牵头股室为基建财务股,工作职责:负责及时掌握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和资金保障情况,负责组织防控物资的(如电子探热设备、口罩、消毒水,相关药品等)采购和储备。指导各类学校规范管理海内外乡亲的捐赠;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医疗防控组

  组长:邝旭东

  副组长:容惠汉、陈建伟

  股室:教育卫生保健所、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

  牵头股室为教育卫生保健所,工作职责:负责密切联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疫情监测、疫情处置等工作;组织全面摸清各类疫情源发地师生的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制定预案;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完善传染病控制制度;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指导学校做好日常性预防消毒、应急性消毒等工作。指导学校加强门岗、保安、食堂、宿管、校医等关键岗位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确保留校师生安全。

  5.稳定防控组

  组长:黄国盼

  副组长:陈卓光、陈瑞珊

  股室:机关党委、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教育卫生保健所、办公室

  牵头股室为机关党委,工作职责:指导各地各学校进行校园风险隐患排查和疫情摸排,协调属地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涉校疫情舆情管控,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处置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及时跟进处理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维稳信息,加强公共管理;研究并综合协调工作中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严防疫情炒作,严防敌对势力借机生事。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督导督查组

  组长:梅活明

  副组长:黄伟湛、林景钦

  牵头单位为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督导室和6个教育疫情防控督导小组配合,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托管机构等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做好各项监督工作,在防疫过程中,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的、要表扬表彰;对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做好开学筹备工作

  1.督促指导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按照《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建立健全“两案九制度”(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建好建强学校防控疫情“阵地”,扎紧扎实师生健康“防护网”。责任股室:教育卫生保健所、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办公室,责任股室排第一的为牵头股室,下同)

  2.督促指导各学校认真排查,落实“四个精准”。一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二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三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四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有序返校,保证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落实教职员工、学生健康卡填报工作,做到师生“一人一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学生、家长上班、上学、送学。责任股室:教育卫生保健所、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股)

  3.督促指导各学校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后勤保障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精准排查掌握校园风险隐患点,精准制定防范措施,加强在校学生住宿管理,规范食堂管理,增强校园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力量,加强应急管理,快速科学处置安全稳定突发事件。要积极协调属地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涉疫情舆情管控,及时查处涉校舆情不良信息,严防谣言传播。(责任股室:机关党委、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教育卫生保健所、办公室)

  4.督促指导各学校根据本校医疗条件,加强与本镇(街)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医疗机构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各学校要提早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用以开学后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责任股室:教育卫生保健所)

  5.督促指导各学校严格执行2月底前不开学,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服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以及上级教育部门指引,科学研判后确定学校具体开学时间,按照开学工作方案及分期分批返校计划组织指导各学校开学,做足准备工作,做实防控措施,做强安全保障,加强家校联动,共同做好开学工作。(责任股室: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股、教师发展中心)

  (二)周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6.督促指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新媒体大力开展卫生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培训。根据上级部门的防控疫情宣传资料、宣传口径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政策法规及信息公告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送和传递给师生及家长,增强防控意识,告知家长应尽监护责任,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护措施。(责任股室:办公室、教育卫生保健所、教育装备中心)

  7.督促指导各学校按照《广东省爱卫会关于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春季开学校园环境大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蚁卵的专项行动,特别是在师生返校前,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治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责任股室: 教育卫生保健所、基建财务股)

  8.督促指导各学校按照《广东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环境卫生清洁、日常预防性消毒(包括空气消毒、空调滤网、地面和物体表面消毒、集体食堂厨房清洁消毒、集体食堂餐具消毒、卫生间消毒、校车消毒等)以及随时(应急)消毒、终末消毒等工作。(责任股室:教育卫生保健所、基建财务股)

  (三)多方筹措,落实防控物资保障

  9.督促指导各学校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后勤保障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加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校园生活和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做好检测仪器设备、消杀药械、防护物资、急需药物的采购和储备,要及早摸清开学校园生活必需品供应底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准备充足、供应有序,优先保障学生宿舍、食堂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确保后勤服务保障有力。(责任股室:基建财务股、教育装备中心)

  (四)精心指导,优化教育教学管理

  10.督促指导各学校创新网络教学方式, 适当考虑城乡、区域、学段、学科以及学生类型等差异,制定线上教学方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以及“学习强国”平台和“空中课堂”资源开设网上课堂,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录制或选用优质课程,做到“停课不停学”。针对普通高中和初中毕业年级,各校要在原计划正式开学日之后,在保证全员参与和学习效果的前提下,方可开展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其他年级开学前原则上不讲授新课,开学后按照“零起点”实施教学。各学校要重视抓好教育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研究,优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我市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引,通过周末(周六或周日)1天时间调课、压缩暑期假期等方式补上,保持总课时不减少。此外,各学校要合理安排人员承担延缓上班教职工的工作任务,对延缓上学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科任教师进行线上授课辅导或课后辅导,关心其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确保学生思想不下滑、学业不掉队。责任股室:教师发展中心、教育装备中心、招生考试股)

  11.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的政治关怀、工作学习生活关怀、人文情感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学校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关心关爱和保护。我局组织优秀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成立心理健康义工服务站,发挥党员教师先锋作用,为全市师生、家长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责任股室:机关党委、教育卫生保健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五)常抓不懈,强化学校安全管理

  12.督促指导各学校抓好安全宣传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和假期重点工作中,加强对师生进行出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家居生活安全、校园活动安全、溺水防范、天气预警等方面宣传教育,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让安全知识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每一个学生家庭,增强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同时,有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师生防灾避险等安全防护能力。责任股室: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教育卫生保健所)

  13.督促指导各学校抓好校园安保工作。认真落实学校门岗执勤及登记制度,对进入校园人员及车辆,做到逢进必检。返校上岗、上学前所有师生员工要填报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人员上班上学,健康状况正常的师生员工回校时需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对于外来人员来访和家长接送学生,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无佩戴口罩人员及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校园,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同时,注重警校联防联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巡查护卫,防范校园治安事件发生。责任股室: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股、教育卫生保健所)

  14.督促指导各学校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特别是对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厨房、实验室、图书馆、停车场等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路电器是否完备安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是否规范,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等。在疫情防控期,要特别注意规范做好校园场室的消毒工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防火灾、中毒事故发生。(责任股室: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教育装备中心)

  15.督促指导各学校抓好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在开学前,组织校车管理负责人、司机及随车人员的培训,提高卫生防疫和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每天学生及相关人员健康检测以及校车消毒等制度,确保校车正常平安运行。加强校车及驾驶员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一校车一档案及校车安全性能检测制度,落实周检查和月排查工作,保障学生乘车安全。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查监管,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机动车辆清查行动,制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各学校要通过有效方式提醒师生、家长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无资质的车辆,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股室: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

  16.督促指导各学校抓好食品卫生监管。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开展常规化预防登革热、诺如病毒、手足口病等流行性疾病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健康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飞行式”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安全管理、食品卫生质量、供餐服务水平等情况。加强对供餐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提高学校食堂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防范食品中毒事故,保证师生饮食安全。落实学校食堂陪餐及评价制度,提高师生、家长的满意度。责任股室:教育卫生保健所)

  17督促指导各学校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台山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信息报送制度》,每周、每月坚持做好“自查—督查—整改—巩固—完善”安全管理的固定动作和自创动作,加强对校园安保、消防、交通、宿舍、食堂、实验室以及校车等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自查自纠和督查督办。根据春季雨多特点,我局将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校园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制定整治方案,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整改。责任股室: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基建财务股)

  (六)控辍保学,关爱学生健康成长

  18.督促指导各学校做好扶困助学、控辍保学工作。与当地政府部门和社区村委联动,强化精准扶贫,建立健全以“奖、助、补、减”为主体的教育助学体系,落实高中阶段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等政策,确保助学配套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广泛发动社会热心人士、社团、企业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后顾之忧,完成高中阶段甚至大学学业,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要重视抓好“控流防辍”工作,重点帮扶学困生和待进生,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思想疏导工作,鼓励学生树立信心、努力学习、积极向上、健康成长。进一步抓好残障儿童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关爱他们的学习生活,保障残障儿童接受教育权益。责任股室: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股、基建财务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深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学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工作程序,加大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投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兼顾、科学有序做好开学各项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守岗位,靠前指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以及开学工作的信息资料。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防控水平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广东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我局通过视频培训讲座的形式,邀请专家对全市学校校长、行政领导、班主任、卫生员(校医)、后勤管理人员等方面代表进行培训,并制作视频资料发至各校。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采用适当方式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学习培训,掌握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协调督导强化执行力度

  我局组建6个督导组,会同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在确认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稳妥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并要加强安全应急管理,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高度安全稳定。各学校要对照《台山市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标体系》做好疫情防控自查自纠,促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开学顺利、校园平安、师生健康。

  (四)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情

  我局组织教育系统宣传队伍,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台山教育网站、台山教育报、台山教育工作微信群,以及台山电视台、台山发布、江门日报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政策法规,报道全市教育系统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树立好榜样,凝聚合心力,传递正能量。同时,引导师生、家长正确对待舆情,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上微信发表消极、不当言论,自觉配合支持当地政府部门、社区村委以及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营造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

台山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分期分批

返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江门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以及我局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上级教育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做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总目标,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治”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全力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开学顺利平安,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开学安排

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严格执行2月底前不开学的规定。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教育部门的通知指引,确定我市开学时间以及分期分批返校计划,暂拟开学时间安排4天,按学段分4批返校,初步安排如下:

第一批(第一天,日期待定):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学校)和开放大学;

第二批(第二天,日期待定):初中阶段学校;

第三批(第三天,日期待定):小学阶段学校;

第四批(第四天,日期待定):各幼儿园。

新宁学院返校时间安排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确定和组织实施,市联合职校做好配合。

各学校要根据正式确定的返校日期,结合实际,采用分级分批错峰方式合理安排返校,确保每天学生返学有序安全。各学校要制订具体的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及分批返校安排计划,在开学前5天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安全保卫股(联系人:谢彩红,联系电话:5511532,电子邮箱:tsjjg@163.com)。各镇(街)中心学校要统筹协调返学工作,负责收集审核管辖学校的方案并统一上报;台城地区幼儿园方案由幼教组负责收集审核和上报。各学校要提前3天将返校通知以及温馨提示发给学生及家长,及早做好个人防护和返学准备。

三、开学条件

(一)各学校要设立专门防疫机构和配置符合比例的专职人员;多想办法、多种途径采购储备消毒防控物资,配备满足本校园10天以上使用的防控物资,包括消毒水等。

(二)各学校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源发地人员,与疫情源发地人员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人员有接触史的教职工、学生(含其家属)分布情况,做好跟踪管理,密切关注他们开学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要通知仍留在疫情源发地和与疫情源发地人员有接触史的教职工和学生(含其家属)暂时不要返校。

(三)各学校要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公共场所卫生防护,增加洗手设施,开学前对教室、饭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校车等进行全面通风消毒,并在开学后持续定期进行。组织开展校医、教职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四)加强教职工和学生个人防护,落实日常管理措施,建立每日测温的健康卡(包括自身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并设立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加强门禁管理,在校门口明显位置作出防控提醒,对进出校园人员做好登记和体温测量工作,对进出车辆也要做好登记和检查。

(五)家长要督促子女做到不外出、不串门、不聚会,直至开学;督导子女在家有计划做好功课复习;教育指导子女掌握自我防护知识,准备必要的防护物品。上学前对子女进行体温测量,如体温异常要及时就医,痊愈后方能返学。

(六)符合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关于学校开学的规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深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投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兼顾、科学有序做好开学各项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两案九制度”(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建好建强学校防控疫情“阵地”,扎紧扎实师生健康“防护网”。

  (二)深入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通过网络、微信群、手机短信、电子屏、宣传栏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卫生健康知识、疫情防控形势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增强师生、家长防护防控意识,大力报道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树立好榜样,凝聚合心力,传递正能量。同时,注重人文关怀,密切沟通联系,细致耐心做好师生、家长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

  (三)落实“四个精准”。一要全覆盖、无遗漏、精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二要全覆盖、无遗漏、精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三要全覆盖、无遗漏、精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填写好《返校人员前14天健康状况追踪表》;四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有序返校,保证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各学校返校的教职员工、学生要填报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学生、家长上班、上学、送学。

  (四)抓好学习培训。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广东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我局通过视频培训讲座的形式,邀请专家对全市学校校长、行政领导、班主任、卫生员(校医)、后勤管理人员等方面代表进行培训,并制作视频资料发到各校。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采用适当方式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学习培训,掌握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优化教学管理。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开设网上课堂,录制或选用优质课程,并适当考虑城乡、区域、学段、学科以及学生类型等差异,做好线上教学准备,保障“停课不停学”。针对普通高中和初中毕业年级,各校要在原计划正式开学日之后,在保证全员参与和学习效果的前提下,方可开展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其他年级开学前原则上不讲授新课,开学后按照“零起点”实施教学。各学校要重视抓好教育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研究,优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我市将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引,通过周末(周六或周日)1天时间调课、压缩暑期假期等方式补上,保持总课时不减少。此外,各学校要合理安排人员承担延缓上班教职工的工作任务,对延缓上学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科任教师进行线上授课辅导或课后辅导,关心其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确保学生思想不下滑、学业不掉队。

  (六)强化协调指导。我局组建6个督导组,会同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在确认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稳妥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并要加强安全应急管理,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高度安全稳定。各学校要对照《台山市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标体系》做好疫情防控自查自纠,特别要抓好校园场室清洁消毒、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促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开学顺利、校园平安、师生健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台教字〔2020〕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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