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教育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台教字〔2019〕120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2019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 2019-10-23 03:36:4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各民办中小学:

现将《台山市2019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执行。

 

 

台山市教育局           

20191023       

(联系人:唐洁,联系电话:5528471。)



台山市2019年民办教育发展

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规范特色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台山市地方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0万元。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结合台山市实际情况,经过组织申报、评议审查、公示等流程,现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及使用范围

(一)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

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非营利性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优先资助位于农村地区、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为主的、办学条件比较薄弱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获得资助的民办学校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购置急需的教学设施设备,实验室、教育教学基地;用于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培训,进行课程、学科和专业建设等项目,用于推动学校特色发展。

二、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验收;

2.热心公益,依法办学,教育教学管理规范,近三年年审结果合格;

3.日常管理到位,近三年没有发生校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办学条件较好,产权明晰,财务管理规范,办学相关证照齐全;

5.教学设备设施相对薄弱的民办学校。

三、专项资金的分配计划

本次专项资金的分配共设一个档次,安排一所民办学校,分配金额是人民币20万元。详见《台山市2019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附件1)。

四、下达资金

公示期满,由台山市教育局和台山市财政局报台山市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将资金下达受资助的民办学校。受资助的民办学校与相关股室联系,做好专项资金招投标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五、项目绩效评价

受资助的民办学校在获得专项资金后,在资金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填写《台山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三份)报台山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 1.台山市2019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2.台山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台山市2019年民办教育发展

专项资金安排表

 

经过自愿申报、材料审核、实地查看、公示等程序,评审小组决定将2019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给台山市怡霖学校。

 

序号

学校(园)

资金额度(万元)

1

台山市怡霖学校

20

2

合计

20

 

 附件2 台山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