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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字〔2019〕98号 关于组织台山市幼儿园教师参加学历提升 计划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9〕7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幼儿园教师学历水平及持证上岗率,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未达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幼儿园教师参加学历提升计划。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各幼儿园未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在职教师。 二、报考院校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三、授课地点 台山市联合职业技术学校 四、考试招生 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采用“推荐+测试”的录取方式。报考考生由其工作的幼儿园出具在职证明,并推荐报考。考生获得推荐资格后,参加下半年开展的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补报名(大约10月份),并报考幼儿园学历提升计划。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择优录取;测试形式和内容,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有关文件自行确定。 五、收费和人才培养 (一)收费标准:5250元/年 (二)学制:2年 (三)人才培养: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采取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采用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学习内容有助于教师资格证的考取,原则上利用寒暑假和周末进行面授。 (四)学籍管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非试点班。 (五)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符合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六、优惠政策 (一)凡参加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幼儿园在职教师,毕业后(前后累计为幼儿园服务达3年以上),可凭毕业证书到市教育局申领2000元的一次性学历提升补贴。要求幼儿园教师所在单位相应给予一定学历提升补贴,其中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补贴不得超过2000元/人。 (二)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毕业生,可申请享受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应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在职教师积极报考;要鼓励和支持符合学历条件的幼儿园教师考取相应教师资格,力争2年内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二)到2022年,幼儿园教师学历原则上全部要求达到专科以上层次,未达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教师原则上不予以聘用。 (三)各幼儿园要在9月9日前将本幼儿园在职教师学历台账(附件1)及拟报考教师台账(附件2)报市教育局幼教组及职终股。 幼教组联系人:雷慕瑜,联系电话:5566632,电子邮箱:yjb5566632@163.com;职终股联系人:朱毅夫,联系电话:5528471,电子邮箱:tszcb5528471@126.com。 附件:1.台山市幼儿园在职教师学历情况表 2.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报考汇总表 台山市教育局
2019年8月30日
台教字〔2019〕98号 台山市关于组织幼儿园教师参加学历提升计划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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