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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纪〔2019〕6号
转发关于印发《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监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要求,现将《关于印发<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粤纪发〔201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联系人:容红艳,联系电话:5513518。
中共台山市教育局纪检组
2019年7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台教纪〔2019〕6号 转发关于印发《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扫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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