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教育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各中心小学、中学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任务安排和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经研究决定台山市教育局拟举办2019年台山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19年5月28日起启动,至12月底结束。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各中心小学、中学要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组织引导青少年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加强宪法知识普及。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与法治知识网络学习,加强教师宪法与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宪法教育与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紧密结合。创新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环保、税法等相关法治专题教育。注重宣传教育实效,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探索建立宪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将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各中心小学、中学要及时登陆“普法网”下载相关教学资源,并善用教育教学资源,研究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形成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
以“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面向广大教师和高年级学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大力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宣传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征集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至8月15日。各学校请在截止日期内将优秀视频报教育局(发送到邮箱即可),经评审后,由教育局将优秀作品报上级参加展示。
(三)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一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具体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二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中心小学、中学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校请在2019年9月20日前开展本校初赛,并选拔出一名优秀学生参加10月份的台山市2019年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总决赛(中心小学负责选拔本镇的冠军参加全市决赛)。
(四)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市教育局将于2019年12月上旬继续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千万师生共同诵读。
三、工作要求
各中心小学、中学要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探索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合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宣传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进行全面动态展示。
联系人:胡娅升,电话:5533956。
电子邮箱:tsdeyu5533956@163.com。
台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台教办〔2019〕172号 关于举办2019年台山市中小学生 “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打印版)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