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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党字〔2017〕10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
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局党委各直属 (总)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履职尽责为台山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局党委同意,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教育局党组直属党(总)支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教育局党组直属基层党组织从事党务工作的专职干部。
(三)优秀共产党员:教育局党组直属基层党组织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在推动教育发展、服务师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熟悉党务工作,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担当负责,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等,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的知识技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一)各(总)党支部认真组织评选表彰(总)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并在校内广泛宣传优秀党员事迹。
(二)各(总)支部推荐教育局党委优秀共产党员人数为(总)支部人数的5%(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党(总)支部根据条件自荐申报。各类先进名单要在学校公开栏张榜公示3天。所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各类推荐表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局党委办公室,《推荐汇总名册》同时发送dwb5533956@126.com。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准确,重点向一线党员教师倾斜,真正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工作进步的目的。
联系电话:5533956。
附件:1.中共台山市教育局委员会优秀党员推荐表
2.中共台山市教育局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中共台山市教育局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4.推荐汇总名册
5.台山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台山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台教党字〔2017〕10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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