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教育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台教党组字〔2019〕21号 关于转发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通知
  • 2019-05-31 04:07:28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教育局
  • 【字体:    

 

各中心小学、中学及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通知》(江教人〔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做新时代合格教师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要求教职员工以《准则》为行动指南,坚定政治方向,积极传播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正能量,规范言行举止,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时刻把教师职业道德中的行为要求内化成自身的自觉行为,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以身作则,培养出合格的新时代人才。

二、广泛宣传,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电子播报屏、宣传栏、公告栏等位置,加强《准则》的宣传工作,并将十项准则标注在校园的醒目位置,《准则》的宣传工作坚持全覆盖、无死角、使教职员工充分认识遵守《准则》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应知必知、必知必做。

三、组织学习要求

(一)请各学校及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对《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学习,并以新闻简报(3-5张图片)的形式形成文字于2019613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我局机关党委邮箱 dwb5533956@126.com

(二)请各学校加大宣传力度,在学校公告栏、宣传栏、电子播报屏等醒目位置宣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十项准则。

联系人:龚成秋;联系电话:0750-5533956

邮箱:dwb5533956@126.com

 

 

中共台山市教育局党组

2019531

 

 台教党组字〔2019〕21号 关于转发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