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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小学、中学及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通知》(江教人〔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做新时代合格教师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要求教职员工以《准则》为行动指南,坚定政治方向,积极传播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正能量,规范言行举止,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时刻把教师职业道德中的行为要求内化成自身的自觉行为,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以身作则,培养出合格的新时代人才。
二、广泛宣传,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电子播报屏、宣传栏、公告栏等位置,加强《准则》的宣传工作,并将十项准则标注在校园的醒目位置,《准则》的宣传工作坚持全覆盖、无死角、使教职员工充分认识遵守《准则》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应知必知、必知必做。
三、组织学习要求
(一)请各学校及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对《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学习,并以新闻简报(3-5张图片)的形式形成文字于2019年6月13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我局机关党委邮箱 dwb5533956@126.com。
(二)请各学校加大宣传力度,在学校公告栏、宣传栏、电子播报屏等醒目位置宣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十项准则。
联系人:龚成秋;联系电话:0750-5533956。
中共台山市教育局党组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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