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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表率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履职尽责为台山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扬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表彰项目
本次表扬项目共设3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表扬对象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校或教育系统中有较大影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党建主业意识强,热爱学校党务工作,精通党建业务,认真履行学校党务工作职责,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学校党务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
2.一般应当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三)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履行职责职能,有较强的组织力,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组织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出色完成教学、教研等各项任务,推动台山教育事业的发展。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在学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学校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一)推荐表扬对象过程中,各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校内及时宣传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和激励作用。
(二)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人数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五,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党组织根据条件自荐申报。各类先进名单要在学校公开栏张榜公示3天。各类推荐表和《推荐汇总名册》于2019年6月10日前报教育局机关党委(教育局302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dwb5533956@126.com。
联系人:胡帆;联系电话:0750-5533956。
附件:1.中共台山市教育局委员会优秀党员推荐表
2.中共台山市教育局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中共台山市教育局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4.推荐汇总名册
5.台山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台山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台教党组字〔2019〕16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教育系统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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