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交通运输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道路客运市场,杜绝农村道路客运长线短跑、通村系数不明确、随意停开班线、不按许可线路运营、车型与农村公路通行条件不匹配、伪造营运里程监管数据等问题,确保油补资金分配准确,起到支持镇通村农村客运发展的作用,真正服务于群众出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建立规范、健康、有序、和谐的农村道路运输秩序为目标,坚持“农村道路客运油补资金要真正用于保障农村居民群众出行”的原则,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核查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许可及规范运营情况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3〕5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排查2018-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油补申报数据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2〕45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经营行为,开展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许可和规范营运情况专项核查,整顿客运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出行便捷”等问题上干实事,出实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许可和规范营运情况专项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完成核查任务,成立局专项核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甄大勇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艳匀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次国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杨建能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股股长
李伟强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队队长
甄洪关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五队队长
张俊杰 台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黄广安 江门市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山汽车总站站长
刘炎帜 台山港航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
罗红映 台山市交通陆岛开发公司经理
容蝶慈 台山市祥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核查工作办公室、督导抽查组、运营核查组、执法工作组、企业核查组,核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局道路运输管理股,负责核查工作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建能同志兼任,电话:5537779。督导抽查组组长杨建能,运营核查组组长张俊杰,执法工作组组长甄洪关,企业核查组组长黄广安、刘炎帜、罗红映、容蝶慈。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从2023年2月16日至3月23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农村道路客运情况阶段(2月16日至3月2日)。
制定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专项核查工作组,开展农村道路客运摸底调查工作:一是全面核查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二是全面核查农村道路客运车辆与道路通行条件匹配性,三是全面核查农村道路客运规范运营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3月3日至3月20日)。
根据摸底调查情况,按照省厅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把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弄清楚,搞透彻,认真细致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3月20日至3月23日)。
总结前阶段集中专项整改的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良好的农村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不断档”。
四、核查内容
(一)全面核查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复核我市农村道路客运,特别是镇通村农村客运许可情况,不符合经营许可标准的要重新许可。并按照最新《通知》标准,重新核定通村系数。
(二)全面核查农村道路客运车辆与道路通行条件匹配性。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通知》要求,对农村道路客运线路通行的公路等级和目前通行的营运客车匹配性进行复核,重点关注使用20座以上车辆经营镇通村的农村客运线路。
(三)全面核查农村道路客运规范运营情况。根据《广东省农村客运服务规范(试行)》和《2018-2021年广东省农村客运油补核查数据情况表》要求,通过实地勘察、监测车辆GPS行车轨迹,查看发班台账、包车报备合同、联网售票记录、高速公路通行记录、节假日加班记录等多种手段,对辖内农村道路客运经营情况进行复核。对长线短跑、随意停开班线、不按许可线路运营等不规范经营行为,要求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者长期不按经营许可提供运输服务保障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经营许可。
(四)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客运监管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压实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主体责任,并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做好农村道路客运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农村道路客运运行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保障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不断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许可和规范营运情况专项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参加专项核查工作,务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明确农村道路客运油补工作责任,企业作为数据申报的第一责任人,对提交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本县数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县企业提交数据审核并对其负责。
(三)落实问题整改。要狠抓问题整改,核查工作办公室要通过不定期抽查、专项督查、跟踪督办等方式,建立各企业问题台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