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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维修工定额、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案
  • 2020-01-19 10:09:4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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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名称司徒焕林(台山市台城林记汽车维修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司徒焕林
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编号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维修工定额、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案
决定文书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文书号粤江台交罚[2020]00002号
违法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
违法事实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公示维修工时单价、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
处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11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0.02(万元)
罚款金额

(万元)

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0-01-06执法主体名称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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