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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案
  • 2020-01-16 09:58:5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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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自然人行政相对人名称李**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案
决定文书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文书号粤江台交罚[2019]00099号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
违法事实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性)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119项一般情节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3(万元)
罚款金额

(万元)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19-12-26执法主体名称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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