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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赣C0M367重型厢式货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案
  • 2019-08-23 09:37: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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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甘**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赣C0M367重型厢式货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案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粤江台交罚[2019]00058号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
违法事实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169项一般情节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0.02(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1 执法主体名称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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