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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振源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T45421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案
  • 2019-10-18 03:20: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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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法人及其他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振源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7408267649 法定代表人 何建旺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中山市振源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T45421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案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粤江台交罚[2019]00071号
违法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处罚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69项严重情节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0.3(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1 执法主体名称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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