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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海宁出租车有限公司向我局递交新增客运班线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8月9日(共10天),欢迎道路客运经营业户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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