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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上旬至6月上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分别向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了反馈,指出我局党组存在3个方面11类问题,涉及30项具体问题。台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狠抓整改。截至9月30日,对巡察组指出的30项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7月15日下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甄大勇同志担任,局党组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各股(室、队)、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设立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担任办公室成员,建立整改工作联络员制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位推进、落实到位。
(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将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1类问题,建立任务分解清单。对照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主要领导带头调研,主持交通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执法监管等多个专题会议,分类逐项对照分析,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认领任务,坚持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量。
(三)统筹兼顾,强化整改。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将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单位、股(室、队)和个人,立行立改;将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集中解决。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标本兼治,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坚持整改落实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巩固成果,建立机制。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一是督促监督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尽快整改。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在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通过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推动行业发展。三是强化制度建设,通过整改填补“制度空白”和“制度漏洞”,推进交通运输治理效能。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整改落实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我局党组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截至2022年9月30日,完成整改28项,占总任务的94%。其他2项未完成事项持续整改落实。
第一方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对标交通运输发展“先行官”的历史新定位存在差距的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还有待加强。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不力,全市交通运输体系还不平衡、不充分,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未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公交线网未实现城区全覆盖。如陈宜禧路时代广场至东方名城段虽建有公交车站,但未通公交车。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多渠道拓展行业发展空间,增设、优化城乡客运线路,不断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一是加强学习。通过“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形式,学深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二是完善方案。已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方案,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三是优化线路。深入开展调研,实现陈宜禧路时代广场至东方名城等城区线路通公交车,调整807线路站点,延长运行至钻石湾,调整火车站站前广场公交站位置,便利群众出行。四是拓展业态。结合我市道路客运企业实际,积极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定制公交等新业态,目前工作方案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2.个别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缓慢。省道S386线斗山那洲至端芬段改扩建工程、省道S273高铜线水步大道至东郊路段改扩建项目,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当年任务。
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完成状态: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我局坚持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推进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任务。一是专项解决个别重点项目进度慢问题。协调市自然资源局争取上级支持加快完成项目报批手续,目前省道S386线斗山那洲至端芬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报批资料于9月21日已被省自然资源厅受理,用地批复后将全面动工。S273高铜线水步大道至东郊路段改扩建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和审批,已完成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初稿。二是全面加快工程进度。根据省、江门、台山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细化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及时间节点要求,压实工作进度责任,倒排工期,各项目均加快速度推进。目前省道S386线斗山那洲至端芬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于10月17日由省人民政府批复建设用地,现已全面动工。目前已完成投资额7052.49237万元,开展路基工程建设并完成路基工程80%。三是强化重点项目要素保证。全力争取用地、资金筹措等关键要素支持,落实报建、许可等手续,特别在用地组卷报批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到自然资源部门跟班学习征用地政策,熟悉流程步骤,争取各级部门支持,实施并联审批,解决好用地报批需时多,程序慢制约工程进度的关键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提速推进。
(二)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有力的问题
3.对非法营运打击力度不够。存在私家车、“营改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现象,安全隐患大。
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等方式,多管齐下,“堵疏”结合,努力遏制“非法营运”行为,净化我市客运市场环境。一是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印发2022年台山市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年台山市川岛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川岛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广旅体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7月13日至今,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37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车次,联合公安交警行动55次,检查观光车租赁企业16家,非法网约车立案7宗,查处未备案的观光车租赁企业3宗。二是扩大宣传效果。印发宣传单1800张,利用横幅宣传,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市民、游客和营运人员的普法宣传,提升从业人员合法运营意识,倡导市民自觉抵制“黑车”、远离“黑车”、举报“黑车”。
4.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办结率不高。截至2022年5月,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显示涉嫌超限案件2441宗,其中已结案397宗,办结率仅为16.3%。
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认真研究非现场治超执法工作规律,针对当前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法律制度顶层设计不健全,外地车辆违法当事人到案率低、办结率不高等问题,采取可行措施,履职尽责。一是清积案。全面梳理2019年至今的涉嫌超限线索积案数,分类细化形成清单,逐类采取不同的措施落实追溯。分列出本省车辆线索1353条,外省车辆线索746条,发出涉嫌违章告知函1990份,抄告相关县市3次。其中分类列出2021年至2022年7月,江门车辆涉嫌违章线索(不含台山)124条,台山的215条,已按辖区落实到各中队进行源头追查,并与公安交警沟通,通过预警与路面相结合方式加大路面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涉嫌超限运输车辆,至今追溯处罚35宗。并制定非现场执法案件笔录模板,提升执法效率和案卷质量。二是强执法。完成都斛金星、水步治超非现场监测点的建设,进一步织密科技治超监测网络,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强化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力度,利用公安智能交通系统与交通治超“非现场执法”科技手段,布控预警、联勤指挥双管齐下,提高治超非现场涉嫌违章线索的结案率。
(三)履行行业监督职责存在薄弱环节
5.对农村公路建设监管不到位。如2021年台山市省道S534圣北线(K55+650+K55+662)灾毁修复工程存在未按图纸施工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强化监督机构和建设单位管理责任,完善工程建设过程管理,做到按图按量施工。一是强化建设单位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小型养护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落实小型养护工程项目的图纸设计、预结算报审、施工组织、监理检测、工程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强化落实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二是强化监督单位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监管,落实建设全过程的设计文件把关、预结算审核、质量监管、安全施工等监管责任,督促相关参建单位按图纸施工。目前我局已通过中介超市聘请五家造价审查单位成立造价咨询库。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完善制定了《台山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小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办法执行,确保工程项目在设计文件把关、预结算审核、质量监管、安全施工等方面实现全过程监管。
6.对驾培学校监管不到位。赤溪、汶村、海宴、广海等乡镇驾培学校的挂靠点训练场地没有备案,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足,群众对驾校“缴费容易退费难”问题投诉较多。
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增强机关为民服务意识,聚焦群众投诉热点问题,防范化解驾培行业风险隐患。一是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为期1个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驾培行业乱象,进一步规范我市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二是全面开展乡镇驾培挂靠点、训练场地摸查,形成清单,全面核查训练场地经营培训情况,进一步加强辖区偏远乡镇驾培训练点的执法查处力度,重点整治未经备案违法从事驾培训练业务的乡镇训练场地,针对相关驾培机构在未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培训业务的违法行为,巡察整改期间立案处罚8宗。三是约谈相关驾培企业,针对“缴费容易退费难”问题,督促驾校规范细化相关收费标准、细则,完善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义务,妥善化解合同退费争议,积极回应群众热点诉求,经过约谈整改,群众关于驾培投诉案件数量已从7月份8宗下降为8月份1宗、9月份2宗,驾培投诉案件数量已明显下降,妥善化解退费争议。四是加大驾培行业日常检查力度,巡察整改期间共出动27人次对我市9家驾培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驾驶培训经营行为,推动了我市驾培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7.对渡口码头安全监管不到位。如潭江边个别码头“未批先建”,存在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学习《江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台山市交通运输局渡口渡运安全检查工作制度》。三是加大检查力度。9月份联合海事、应急、属地镇政府开展国庆节前渡口安全检查。加大“未批先建”码头的执法巡查力度,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车次,核查潭江边未批先建码头5个。根据《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内河“未批先建”码头整治工作的通知》(江交规建〔2017〕934号)要求,江门海大饲料有限公司码头、嘉年华饲料码头、六和饲料码头(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二期工程)、台山市向星饲料有限公司码头、中央粮库码头、台山市泰山力源石油有限公司码头等六个码头属于“未批先建”码头,需落实整改,对具备初步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报批条件的,督促项目业主报批。由于2017年在公益码头上游约2公里处,有一饮用水取水点,影响上述码头未通过环评,现此取水点已取消。六和饲料码头和嘉年华饲料码头合并为台山市嘉新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与中央粮库码头已通过验收并发证。海大码头环保手续已办好,档案审查已提交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待档案审查通过后进行竣工验收。台山市向星饲料有限公司码头正在办环保手续,已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台山市泰山力源石油有限公司码头已被关停。对江门海大饲料有限公司码头和台山市向星饲料有限公司码头未经发证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立案。在日常巡查中暂未发现废旧码头重新启用。四是分类综合施策。督促中储粮台山库码头,嘉新物流一期二期码头完成竣工验收发证,进一步加强港口码头监管。
8.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固废物品监管不到位。全市目前已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617家,只有107家企业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弃物转移协议》,占比17.3%。
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法规。制定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计划表,并于9月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集中学习,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全面开展核查。机动车维修行业危废转移协议签订核查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已备案(许可)的营业机动车维修业户总数是644家,其中514家已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占比80%;19家业户危废转移合同到期,已督促业户续签;102家业户经营项目不产生危废(例如洗车、补胎等),现场检查未见产生危废;9家业户位于上川岛/下川岛,由于岛屿地理环境特殊、未通陆路过岛,目前暂无危废处理公司愿意上岛转移危废,已督促业户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储存间。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共出动检查人员534人次,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161家,指导督促维修企业按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规范贮存、转移、处置涉产危险废物。
第二方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一)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9.食堂收支管理不规范。2020年至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从收到的饭堂现金充值款中,直接支付各项现金费用支出;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其借款事由均为厨房补助(实为厨房工作人员购置食材借款)。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此为立行立改问题。收到第四巡察组反馈后,我局已于2022年4月29日将零余额现金存入基本户,已完成整改。修订了《台山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同时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财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10.库存现金大。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至2021年共23个月的月末库存现金超额。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推进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此为立行立改问题。收到第四巡察组反馈后,已于2022年4月29日将零余额现金存入基本户。加强财务人员学习,严格执行《台山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杜绝大额现金支出,合理留存备用金。
11.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2020年至2021年共收到损坏路产赔偿款10.87万元,共支出6.04万元,结余4.83万元直接结转至单位账户,未上缴市财政。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推进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此为立行立改问题。一是收到第四巡察组反馈后,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已于2022年6月24日将该笔结余款上缴财政,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制定了《台山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并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系统地学习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12.部分资产权属不清。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现有房产、土地20处,其中7处无法提供产权证书。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进一步梳理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现有房产、土地,全面厘清房产或土地状况。一是全面收集没有产权证书的房产具体地址、坐标信息,按“一处一方案”整理好收集的信息。二是通过咨询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自然资源所、档案局等相关部门,及致函台山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协助核查联安道班、联安道班(旧班房)、隆美道班、田坑道班、隆胜道班、镇口道班、犸狫咀道班等7处的房产及土地信息,均未查到相关产权证信息。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保障资产安全。制定了《台山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台地路〔2022〕186号),明确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职责、固定资产购置、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四是完善档案管理,建立问题清单台账。
13.道班资产管理混乱。经实地清点,发现白沙、赤溪等道班现有机械设备与2022年4月30日固定资产台账账面数量不一致,未附相关资产借调资料。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内部审计,核查清楚并完善好各种台账。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定期做好资产清点工作,做到账实一致。目前系统资产已全部核实,卡片信息与实物存放地点一致。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印发了《台山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资产管理。
14.大额现金支付。2020年1月至8月,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在“库存现金”科目列支7笔费用共7.36万元。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对《台山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采购制度》《台山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相关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明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票据管理、资金管理、核算要求等知识,做到与时俱进,强化财务纪法意识,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财务工作水平提升。二是开展自查。对2022年大额现金支出进行自查和“回头看”,建立了《2022年1月-7月采购养护物料自查台账》,无发现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
15.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管不力。(1)个别镇在养护资金列支餐费。抽查发现,赤溪镇2021年9月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中列支田赤路肩除草工作开支,附件为赤溪镇某饭店开具的餐费。(2)个别镇养护资金未能专账核算。2020年至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向赤溪镇、海宴镇下拨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均未能进行专账管理。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赤溪镇、海宴镇对问题进行整改。赤溪镇和海宴镇已将我局划拨的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进行专账管理,赤溪镇已冲销并更正支出田赤路肩除草工作开具的餐费,不再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二是举一反三,明确养护资金用途管理要求,督促全市各镇街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在今后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到位。目前,各镇资金使用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建立养护资金跟踪问责机制,强化资金专项使用要求,强化“路长制”等季度考核工作机制,确保养护资金用到实处。加强内部审计或聘请第三方审计,督促各镇街落实养护资金专款专用。
(四)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16.部分工程竣工结算量与实测不符,竣工验收不严谨。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有3项工程竣工结算量与现场测量不符。如广海治超卸货场办公楼维修工程,设计图工程量与实测工程量存在较大差异率。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工程项目采取后评价工作,再次复核结算量,做好验收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开展交(竣)工验收工作。一是开展相关项目后评价工作。对现场竣工结算再次复核,进一步完善竣工结算工作,针对项目落实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并已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范、办法进行监督管理。二是规范工程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验收等各项程序,确保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广海治超卸货场办公楼维修工程的竣工结算委托第三方重新审核,多出的工程款项已退回我局账户上缴国库。三是开展谈话提醒,严格交(竣)工验收管理程序。局分管领导分别与基建管理股、市建管中心、执法综合股、执法违章处理股、执法五队等股(队)、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强化验收小组的廉政风险提示,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程项目质量把关,提高验收小组投资管控能力水平,从严从实开展交(竣)工验收工作,防止验收工作“走过场”。
17.部分工程由无资质人员编制施工方案。抽查发现,2019年至2020年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共有4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由无资质人员编制。如2020年市Y039里牛线破碎路面修复工程。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所有工程项目聘请有资质单位、专业人员编制相关方案,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完善制定了《台山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小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方案编制范围以及审批;制定了《台山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小型工程设计服务工作暂行办法》,按《办法》选取设计服务。二是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建立专家咨询决策机制,进一步优化小而散、技术简单的工作项目基建流程,在中介超市选取有实力的设计单位,以合同段的形式委托编制施工方案。
18.部分竣工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经抽查,台城治超卸货场场地硬底化工程和广海治超卸货场改建工程,分别于2020年10月、2020年12月竣工验收,截至2022年6月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持续推进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落实每项工程报送市财政局投评中心审核。二是规范工程管理制度,落实项目整改,对每一项竣工项目,均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第三方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9.“一把手”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行政许可程序不当。港口经营许可证案卷(台港口2020001号)审批资料显示,2020年12月8日已作出许可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但局主要领导于2020年12月14日才签批同意。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港口行政业务学习,优化港口行政许可内部流程,做好案卷检查管理工作,确保行政许可程序得当。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主要领导约谈港航管理股股长,并责令港航管理股股长作深刻反思检讨。分管领导分别与港航管理股股长、副股长提醒谈话,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要求。二是加强《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8月12日,组织港航管理股全体人员学习《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深入学习港口行政许可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股室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港口行政许可案卷检查。已完成近三年案卷自查自纠工作。
20.依法行政意识不强。(1)案卷文书引用法律条文错误。如在新增客运班线的许可事项中,台交许〔2020〕4001至4007等7个案卷引用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版)》已废止。(2)个别许可证超期核发。如台交许〔2019〕1007号案卷,2019年4月28日作出许可决定书,2019年5月30日才出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法定期限20多天。(3)许可证有效期与决定书作出时间不一致。如台交许〔2022〕1001至1009号等9个案卷存在此问题。(4)存在无须许可而作出许可决定。如台交许〔2021〕4005号案卷作出客运班线不续期许可决定,不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版)》“应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组织开展法律业务知识专项培训,制定交通业务知识专项培训学习计划表,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学懂弄通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条令法规,确保工作人员真正学懂弄通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条令法规,吃透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提高许可业务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全面排查行政许可案卷,全面梳理法律法规条文,清理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许可适用法律条文,进一步核实所引用的许可法律条文,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确保依法行政,做到依法行政。截至目前,排查行政许可案卷30件。三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开展行政许可检查复核工作,减少工作差错。
21.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1)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市交通运输局共有公务员75名,含中层干部39名,其中50岁及以上11人,40岁至49岁18人,共占比74%;39岁及以下10人,占比26%;30岁以下仅2人。
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内容,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专题分析研究现状,并制定干部发展规划初步方案。二是从职务职级并行机制上求突破,为优秀年轻干部提供晋升平台,进一步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年轻干部。目前,共提拔四级主办2名,提拔副股长2名、正股长1名。三是结合我局空编情况,已做好2023年初步的公务员招录计划,其中选调生计划招录2名,已上报市委组织部。四是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分别与人事股负责同志针对本次巡察整改选人用人存在问题进行谈心谈话,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加大人才储备做好人才规划,为后续开展人才选拔任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对执法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经谈话了解,执法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整体素质、查案办案水平不高、战斗力不强。
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引领,以党支部“头雁”效应带领各股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提高各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激励全体党员干部爱岗敬业热情,以争先创优的良好面貌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二是围绕培养人才、锻炼队伍、廉洁执法为目标,加强执法轮岗机制的实施。三是加强培训,进一步锤炼执法队伍政治素质和自身本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统筹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综合业务能力。7月13日至今,共组织重大案件讨论8次。四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秋、国庆节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分管领导组织执法各股(室、队)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五是加强硬件设施升级,配置2台无人机,手提电脑、移动打印机、照相机和摄像机各4台,更换9台新配置的台式电脑。
(3)道班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直属9个道班,现有79人,只有2名编制内人员,其余77人均为临聘人员。
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完成状态: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整改期间,有计划地安排一些编制内的工勤岗位人员到道班工作,不断加强道班队伍力量,强化道班工作职责。9月1日起,先后安排了2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到道班工作,下一步逐步将所有道班负责人都由编制内人员担任。
三、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目前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以本次巡察整改落实为新的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细措施深化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坚决树牢“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台山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提高巡察整改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于未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分步实施,逐步整改落实到位;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等方面,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把行之有效的实践创新成果提升为制度、固化为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确保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0-5671073;邮政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环北大道58号,邮政编码:529200;电子邮箱:tssjtj@jiangmen.gov.cn。
中共台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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