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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第一批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成功办理今年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首例免予行政处罚案件。
近日,我局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转来关于营运货车涉嫌未按照规定周期和频次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违法线索2条,执法人员现场查阅当事人提供的年审资料,发现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符合《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清单》第10项情形,执法人员以“说理式执法”形式在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法治教育,解释营运车辆逾期年审的危害,要求当事人签订《承诺书》,并依据《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清单》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当天就顺利完成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
在收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为执法人员“人性化”的执法点赞,表示接受法治教育,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今后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时按照规定周期和频次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上述两宗案件是我局自《清单》2023年4月1日实施以来办理的两宗不予处罚案件,贯彻落实了包容审慎监管精神,有利于营造更为人性化的法治氛围,助力法治交通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以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切实维护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 (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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