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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 2018-08-21 08:47:1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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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进阳光政务,根据《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府办〔20182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任务

(一)政府工作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的政务、党务信息应及时公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执法局、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政策执行公开

各部门、单位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或代拟稿)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让企业、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执法局、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结果

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股室、市交通管理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8193号)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建设股牵头,各股室、执法局、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01号)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建设股牵头,各股室、执法局、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市财政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依法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按财政统一格式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财务审计股牵头)

(七)加强政策解读

聚焦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转载相关政策文件以及解读材料,让企业、群众“快知晓、懂政策”。

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出台政策性文件时,牵头起草的股室或单位应将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和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应于政策性文件公开后3 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各股室、执法局、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舆情回应

舆情发生时,相关业务部门要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主体职责,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公共交通出行服务等民生方面热点舆情回应;加强与新闻媒体、市12345服务热线的沟通联系,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各股室、执法局、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发布等工作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按时按质更新网站各个栏目,使网站能顺利通过国务院、省政府、江门市政府的抽查、考核工作。(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执法局、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二)强化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来自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各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积极整改。

(三)加强统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明确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的事项,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梳理提出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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