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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立新等代表:
你们在台山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台山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建议(第1号)收悉。经汇总市财政局、台山汽车总站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城市公交是反映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满足市民群众基本出行的一项公益性事业。近年来,我局以打造人民满意交通为抓手,不断完善公交基础设施,结合城市发展和群众出行需要,及时优化调整公交线网,群众公交出行的便利度和满意度稳步提升。但仍旧存在公交出行吸引力不高、企业经营主动性不足等问题,我局非常赞同你们的建议。
一、关于建立健全公共交通财政资金补贴机制,夯实公交发展基础的建议
目前,我市公交财政补贴资金来源为乘车优惠补贴,我市财政对我市公交企业承担的刷卡优惠部分实施全额补贴。但受制于财政压力,财政补贴资金经常不能及时补贴到位。为探索更科学、更合理的补贴方式,我局已委托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开展台山市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规制方案研究,待《台山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方案》及《台山市公交客运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实施,从而进一步健全公交财政资金补贴机制,促进我市公交事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优化公交线路配置,提高公交运行效率的建议
目前,我市共有纯电公交车110辆,公交线路22条,平均发车频次为8至15分钟。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市民出行需求,不断完善公交线网,通过实地考察公交线路和站点,对807、811路公交线路站点进行了合理优化,807路延伸至上来村、钻石湾,811路延伸至新会六堡村委会。同时,我局建立了智慧公交运调平台,可后台实时查看我市公交运营和客座情况,通过高峰时段加密和合理调配班次、增开应急车辆等方式,最大限度缩短群众候车时间。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民群众出行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提升公交服务质量,缩短市民的候车时间,提高公交出行的吸引力。
三、关于加大对公交公司管理的力度,健全考核机制的建议
我局已制定《台山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指标考核方案》和《台山市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方案》,初步构建了以“运营指标”和“服务质量”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贴资金挂钩,倒逼公交企业完成年度下达的运营指标要求,提升服务质量。下一步,我局将借鉴兄弟县市和发达地区公交管理经验,继续完善考核方案,引导和激励公交企业不断强化经营和管理,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和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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