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交通运输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陈美莲代表:
您在台山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通广海渔港至川岛客运航线的建议(第34号)收悉。经综合广海镇人民政府、川岛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台山海事处、台山航标与测绘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广海镇与川山群岛一衣带水,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开通广海港至川岛航线的历史,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广海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开通广海渔港至川岛客运航线,实现资源整合、岛岸联动,有利于促进我市滨海旅游发展和全域旅游建设。我局会同各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全力支持开通广海至川岛客运航线。
开通水路客运航线,需要具备港口旅客港营运资质、水路旅客营运资质,海上通航环境符合安全通航要求。广海镇暂无港口旅客营运资质、水路旅客营运资质的企业,同时,广海渔港至川岛海域,海上养殖和渔业作业繁荣发展、活动繁忙,海上通航环境复杂,暂时不具备开通客运航线的条件。
根据现行《江门港总体规划》(2015版),我市广海镇已规划有港口岸线,可建设旅游客运港。我局已与广海镇政府沟通,明确了开通至川岛客运航线需办理的手续,将积极配合广海镇推进旅游客运港建设。同时,广海镇积极开展清理“三无”船只、清拆蚝排疏通航道等工作,为开通航线保障通航安全打下坚实基础。我局将与各会办单位一道依职责全力配合广海镇,争取早日开通广海至川岛的航线,完善海上交通配套设施,助力我市滨海旅游产业发展和全域旅游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关心。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