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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同谋划同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跟党走,强领导,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及干部大会等集中学习,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二是坚持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加快交通强市建设;三是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落地落实见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首要内容。一是统筹安排引领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列入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和党组会议学法计划。年内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各党支部选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要求党员干部进行自学。二是运用平台深入学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的人员,分别依托行政执法培训云平台、“学法超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等内容。三是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市委党校副校长郑立雄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及实践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解读,进一步学懂弄通法治思想。四是媒介宣传广泛学习。通过机关LED显示屏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海报张贴在局宣传栏、办公楼外临街通道、交通站场等场所,进一步提升了宣传实效。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把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同谋划共推进,定期听取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2022年以来主持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大会部署研究法治工作6次。二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法制股负责统筹协调法治工作,形成了良好法治工作格局。三是组织分析研判信访案件,提出解决思路,我局年内办结信访案件3宗,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开展川岛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落实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主持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充分听取并提出意见;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听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汇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二、优服务,强监管,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深化行政审批服务,营造高效政务环境。1.不断完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在广东省事项管理系统对未认领事项进行认领和补全发布,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目前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为479项。2.优化许可事项审批服务。一是推动许可事项全程网办。我局现有33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实现申请、受理、审查环节全程网上办理,减少企业群众来回跑动时间。二是简化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压缩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等事项的审批时间,优化审批程序;深入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目前我局港口(旅客、危险货物)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等事项均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免提交。3.积极推进“告知承诺制”。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等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后期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4.积极解决中小微企业诉求事项。完善我局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工作网络体系,对应每类企业诉求指定监督专员和业务专员,按时办结中小微企业诉求事项,有效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抓好江门市200强企业和台山市重点企业服务诉求清单办理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好诉求处理工作。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市场良好秩序。1.加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运输市场环境。截至10月底,共查处各类案件567宗,罚没46.55万元。其中道路运政案件61宗,港口行政案件3宗,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54宗,治超源头案件17宗,联合治超案件431宗、监督卸货4990.455吨,其他案件1宗。2.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派员参加2022年江门市基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专题培训班,参加第四届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选拔(其中1人代表江门参赛);1名执法人员被抽取参加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考试,取得优良成绩。3.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以来共对25宗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信息392条。另外,对3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在启用前开展法制审核。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与广东志信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今年以来提供案件审查服务5次、合同审查服务7次、其他审查服务2次,共出具意见书14份。三是完成上半年案卷评查工作并通报评查情况,按要求对广东省、江门市案卷评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四是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今年以来应用“两平台”开展行政执法25次。五是完成全局行政执法证统一换发工作,换证107个、新申请领证11个、注销证件8个。六是今年以来举办听证会议2场,提出行政复议答复2件(市人民政府均予以维持处罚决定),处理行政诉讼一审案件2宗(均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13宗(均裁定准予强制执行)。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涉行政处罚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自查,我局无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强化行业监督管理,优化运输市场环境。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2年共完成检查任务9个,其中联合任务2个,共出动检查人员26人(次)、检查企业26家,没有发现被抽查的企业存在违法行为。2.依法规范运输市场管理。一是全面清查我市道路货运车辆,依法对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13辆道路货运车辆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是全面排查道路运输经营业户,依法对运营后连续180日以上停运的1家道路客运企业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是贯彻落实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更新辖区内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3.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台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对我局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审查。年内共对28项政府采购开展审查,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
(四)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1.依法防控疫情。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向行业企业加强防控政策宣贯;坚持科学精准原则,落实“两站一港”客运站场、外贸码头、道路运输、城市公交、人员转运等领域防控规范,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九不准”防控要求,避免“一刀切”或“层层加码”,保畅保通交通物流运转。2.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我局制定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净化市场环境,抓好扫黑除恶宣贯工作。2022年以来,深入交通运输企业摸排线索约180家次,检查货运源头企业约160家次,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五)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质效。1.抓好信用监管信息双公示。及时将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和江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共享相关信用信息。2022年以来,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29条、行政许可信息237条。2.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诚信建设。一是向交通运输企业宣传《广东省信用条例》等政策法规,告诫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建设。开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核查,我局所辖的7个业绩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均无虚假情况;组织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设计单位参加2021 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在省道S386线斗山那洲至端芬段改扩建工程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进工地”活动,要求项目参建各方将质量诚信建设融入到施工、监理等各环节,建设高质量交通工程。
三、严监督,强普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明确全体工作人员岗位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2年承办台山市建议提案49件,其中主办14件,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2022年以来办理12345投诉(建议)215件,及时答复率100%。四是落实政务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信息,政务行为公开透明。
(二)抓好学法普法工作。1.制定并落实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局党组会议学法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法规、“一规划两纲要”、民法典等,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2.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100%;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在线学法考试,优秀率100%;参加2022年台山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江海区人民法院旁听我局与李某星、温某民行政诉讼一审案件。3.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法治宣传进社区”等专题活动3场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日常行政管理、交通执法、行政检查过程中加强对管理对象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并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节点进行普法。4.安排人员参加《法治在线》栏目第九期节目录制,并于7月26日在台山电台播出,主要介绍了我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总体情况,并通过以案释法形式讲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等法律法规。5.积极推荐1名法律专业人才为台山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抓好“法治长廊”普法工作,每季度报送典型案例、法律解读等普法资料;通过官方网站推送交通运输法律法规,通过政府网站“答问知识库—交通”栏目及时向社会群众传递行业相关政策要求。
四、存在问题及2023年工作安排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岗位轮岗机制,着力培养跨门类、多专业综合执法人才;落实《台山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培训、“走出去、请进来”“以旧带新”“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教育培训;严格对照案卷评查标准,依法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同时,加大力度开展案卷评查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交通运输一线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三)持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工作,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的普法力度。
(四)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动态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更新随机查收事项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贯彻《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操作指引》等要求,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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