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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约出租汽车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 2020-04-20 23:17:11
  • 来源: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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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约出租汽车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5月17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现将《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广东省按照国家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加强监管和服务,加快推进网约车许可进度,促进网约车市场规范稳定发展。截至2019年底,我省已许可101家网约车平台企业,17万网约车辆,27万网约车驾驶员,运营许可数量居全国前列,网约车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规模化。

  伴随着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各类运营主体市场竞争逐步加剧,部分网约车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运力投放机制不健全、市场供求信息不均衡等问题开始显现。大量网约车驾驶员进入市场后,很难主动有效应对激烈市场竞争所带来的经营风险,一旦遇到运行淡季,驾驶员收入降低,很难负担经营成本。同时,驾驶员在市场经营信息获取和经营规则调整话语权等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无法及时应对市场调整变化。只有通过完善优化相关政策,不断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才能解决市场调节失灵带来的弊端,更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网约车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体现在哪些方面?

  网约车平台企业主要在互联网上运营,给日常监管带来许多新问题、新挑战。许多全国性网约车平台企业的注册地、总部均在省外,在我省仅设立分支机构。在实际监管中发现,部分分支机构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人员配备不齐,对接入平台内的车辆和人员管理不到位,甚至有的没有运营组织、规则制定等实际经营权限。

  鉴此,《指导意见》在梳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网约车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一是经营管理的责任。网约车平台企业要在服务所在地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切实落实承运人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管理。对在平台内经营的租赁企业、驾驶员等经营者,要协调理顺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及时解决实际经营中的纠纷。

  二是数据保障责任。网约车平台企业掌握着大量乘客和驾驶员个人信息、出行信息等数据资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当建立信息保护机制,防止个人重要信息泄露。同时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线上监管,联通全国网约车监管交互平台。

  三是安全服务责任。安全生产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当前,部分网约车平台内仍然存在一些未取得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给群众乘车出行安全带来较多隐患。《指导意见》明确压实网约车平台企业合法经营的责任,建立健全乘客投诉处理机制,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四是企业社会责任。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当维护所在平台内的经营秩序稳定,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同时应当承担重要节假日、重要交通枢纽、重大应急事件等运力保障工作。

  三、网约车市场监测有哪些作用?

  《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开展市场经营状况监测,摸清市场经营状况、收入和成本水平、订单和营运里程情况等,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经营信息,引导社会从业人员理性择业。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科学制定年度运力发展方案,引导网约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如何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

  网约车服务作为新业态,催生出多种新型经济关系和经营模式,这些新型模式目前尚未形成成熟的发展路径,需要主管部门持续密切关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指导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本着鼓励创新的原则,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对一时看不准的新型经营模式,指导各地密切观察、分析研究网约车经营模式和经营情况,加强对融资租赁经营模式的风险分析,严把源头准入关,避免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防止一上来就管死。

  五、《指导意见》在保障驾驶员权益方面有哪些措施?

  一是鼓励网约车平台使用自有车辆营运,要求网约车平台不得以高额风险抵押金、保证金转嫁经营风险,不得无故阻挠驾驶员依法自由退出市场。

  二是要求网约车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建立运价规则、派单算法等重大规则调整评估机制和对话机制,涉及驾驶员利益的规则调整前充分征求驾驶员等利益主体意见。

  三是驾驶员在申请网约车从业资格时,属地受理单位应当在受理前告知其当地网约车市场运行基本情况和进行风险提示,供驾驶员理性考虑经营风险,避免被夸大宣传误导。

  四是健全协商机制,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驾驶员诉求,列出问题清单,妥善化解纠纷。

  五是广泛挖掘、搜集和宣传行业优秀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打造优质服务品牌车队,引导行业正能量,提高行业在社会公众的认可度,进一步促进驾驶员的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

  六是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针对驾驶员广泛关注的租金分配、违约金比例、平台派单机制和运价调整机制等切身利益问题,建立广泛认可的行规行约,维护平台经营者各方合法权益。

  六、如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指导意见》提出要利用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平台,将未许可车辆和人员列为重点查处对象,实现信息化精准执法。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等多方作用,向社会公众提供合法信息查询服务,定期公开网约车平台违法处罚情况,引导社会公众择优选择服务好、投诉少、违规少的合法网约车平台,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格局。

  七、《指导意见》如何落实落地?

  《指导意见》第三部分要求我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秉持“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要定期对本地区网约车管理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适时完善法规政策,适应实际监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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