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交通运输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进阳光政务,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府办函〔2019〕36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任务
(一)政府工作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的政务、党务信息应及时公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一是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应准确详尽、突出重点;解读图例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二是要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部门文件行政策解读。三是要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法制股牵头,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对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三是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四是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办公室、法制股牵头,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一是要贯彻落实《印发台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台府办〔2019〕11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做好决策公开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采取网上征求意见形式的,要在征集结束后1 个月内公开反馈结果。三是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法制股牵头,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一是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要统一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局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三是要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法制股牵头,各股室、执法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法制股牵头,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8〕193号)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建管理股牵头,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01号)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基建管理股牵头,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市财政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依法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按财政统一格式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财务审计股牵头)
(十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是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二是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办公室牵头)
(十二)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机构改革的实际,依法公开我局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办公室、人事股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二)强化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来自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各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积极整改。
(三)加强统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明确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的事项,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梳理提出工作措施。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