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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违规驾培行为 系牢驾培市场“安全带”
  • 2023-08-31 16:17:02
  • 来源: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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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是学生学车的高峰期,为了切实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提高培训质量,消除行业安全隐患,市交通运输局主动作为,加大对驾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驾培市场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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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结合群众投诉和企业代表意见建议,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多发的重点路段,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打击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等违法行为。石花北路段明确规定7时至20时禁止练车,近日,执法人员在该路段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在禁止练车时间粤J6xxx学、粤J5xxx学教练车有学员正在练习科目三,教练员在副驾驶陪同。随即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分别对学员和教练员进行调查询问。经查,上述车辆因涉嫌未在指定的时间开展培训业务被我局立案查处。同时,执法人员开展“说理式”执法,耐心向教练和学员解释相关规定,该路段属于城市主干道,车流量大,高峰时期练车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而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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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驾校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驾校的经营资质、制度规程、教育培训、设施设备、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督促驾校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开展驾培活动,提高驾驶培训和服务质量。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整治成效,持续开展驾培行业常态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使用无证教练车、异地教练车进行训练,以及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业务等驾培行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市民学车安全。




  法条链接:《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场地培训应当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进行,道路行驶培训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改正,并处一千元的罚款:(二)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活着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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