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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市大江镇居民崔吉奎、汪华曲夫妇二位花甲老人不顾自身生命危险,击退持刀歹徒,成功挽救了受害人的生命,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根据《台山市见义勇为确认和人员奖励保障办法(试行)》第五条之规定,台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对崔吉奎、汪华曲两名同志的事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2021年11月17日下午召开了评定会议,对他们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确认。根据《台山市见义勇为确认和人员奖励保障办法(试行)》第九条,现将见义勇为人员名单何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2021年12月15日8时至2021年12月22日8时结束。公示期间,如对见义勇为人员事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电或来函反映。
公示如下:
崔吉奎,拟确认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通报嘉奖,颁发奖金5000元。
汪华曲,拟确认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通报嘉奖,颁发奖金5000元。
联系单位:台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联系方式:0750-5614698。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五福路一号,邮政编码:529200。
崔吉奎、汪华曲同志事迹材料
崔吉奎,男,汉族,1956年7月出生,广东省台山市大江镇来安新江村村民;汪华曲,女,汉族,1956年12月出生,广东省台山市大江镇来安新江村村民。2021年5月25日,崔吉奎和汪华曲在大江镇为救助被歹徒袭击的邻居张某及其孙子、孙女,两人身中数刀,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崔吉奎、汪华曲夫妇二人所受伤害均为一级轻伤,后经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崔吉奎、汪华曲夫妇二人的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伤残玖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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