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公安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便民】首次申领身份证免收工本费!
  • 2018-04-06 01:56: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月5日,台山市公安局立即部署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全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停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并按照规定统一执行相关政策。

通知文件下达后,台山市公安局户政办证大厅及各户籍派出所立即落实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政策。

哪些人可免费申领身份证?

首次申领免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对象为六类人员:

未满16周岁申领;

年满16周岁申领;

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

华侨回国定居申领;

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国籍申领;

持一代证首次换领二代证人员。

自4月7日起,上述6类人员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不再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那么,换领补领是否仍需缴纳工本费?需要提示的是,本次停征对象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人员。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如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换领的,仍需缴纳20元的证件工本费;证件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温馨提示

关于停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的便民政策措施现已落实执行,小警提醒,群众应避免扎堆办证,可选择提前通过台山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侨警之声”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户政办证大厅进行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