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公安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电瓶“免费”旧换新?两名男子被拘留!
  • 2024-08-07 17:08:08
  • 来源: 台山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公安局
  • 【字体:    

电瓶老化需更换乃常事

然而有人却为节省费用

竟将“贪婪之手”伸向

自己店门前的电瓶车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

台山市公安局主动出击、合成作战

对各类侵财案件始终秉持

零容忍快侦破快挽损的态度

全力挤压“盗抢骗”违法犯罪生存空间

给人民群众满满的安全感


案情回顾

       7月20日,斗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辖区内街的电动车电瓶被盗,请出警处理。

       接报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斗山派出所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通过调取现场视频监控进行排查以及走访周边群众,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黄某林(男、48岁)和黄某权(男、35岁)并将其二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图片

       “当晚看到店门前停放的电动车与家中电瓶坏掉的电动车一样,就起了歪心思,想着把别人的电动车电瓶带回自己家里‘自用’,没想到警察这么快找上门了……”

       在大量证据面前,黄某林、黄某权如实交代了其盗窃他人车辆电瓶的违法事实。原来,经营生意的黄某林和他朋友黄某权因各自电动车电瓶老化需更换,当晚在店铺打烊之时,发现门外停放着一辆同型号电动车。为节省费用,二人“不谋而合”,决定实施盗窃。然而,让黄某林与黄某权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还未将盗窃所得电瓶安装到自己的车上,就被警方迅速抓获。

图片

       目前,黄某林、黄某权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追缴的电动车电瓶已如数返还受害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