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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老化需更换乃常事
然而有人却为节省费用
竟将“贪婪之手”伸向
自己店门前的电瓶车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
台山市公安局主动出击、合成作战
对各类侵财案件始终秉持
零容忍、快侦破、快挽损的态度
全力挤压“盗抢骗”违法犯罪生存空间
给人民群众满满的安全感
案情回顾
7月20日,斗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辖区内街的电动车电瓶被盗,请出警处理。
接报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斗山派出所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通过调取现场视频监控进行排查以及走访周边群众,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黄某林(男、48岁)和黄某权(男、35岁)并将其二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当晚看到店门前停放的电动车与家中电瓶坏掉的电动车一样,就起了歪心思,想着把别人的电动车电瓶带回自己家里‘自用’,没想到警察这么快找上门了……”
在大量证据面前,黄某林、黄某权如实交代了其盗窃他人车辆电瓶的违法事实。原来,经营生意的黄某林和他朋友黄某权因各自电动车电瓶老化需更换,当晚在店铺打烊之时,发现门外停放着一辆同型号电动车。为节省费用,二人“不谋而合”,决定实施盗窃。然而,让黄某林与黄某权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还未将盗窃所得电瓶安装到自己的车上,就被警方迅速抓获。
目前,黄某林、黄某权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追缴的电动车电瓶已如数返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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