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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赢台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场攻坚战,台山公安全警动员,充分发挥创文“主力军”作用,积极围绕我市创文攻坚工作重点,立足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文系列整治行动,向各类违法现象“亮剑”,向不文明陋习“宣战”!
领导重视 周密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台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市公安局多次召开会议,对创文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标准、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推动创建工作走向深入。 台山市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 对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妨碍他人的车辆,坚决做到零容忍!针对城区主干道及周边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商户侵占公共车位、违法占道等问题,交警大队民警依法进行整治、曝光处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确保道路安全、通畅。 对违停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劝导其驶离或驶入停车场停放;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民警依法拍照取证,调取车主电话联系挪车;对不予配合或联系不上车主的车辆进行依法处罚或拖车处理。 重点加强城区商业区、学校周边的人员密集区域的巡查力度,严管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摩电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结合交通违法劝导“五选一”工作,对存在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驾驶人采取“五选一”体验式交通劝导。 通过进社区、进校园、美丽乡村行等活动,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向广大市民普及文明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市民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文明意识,规范市民的日常出行习惯。 10月27日,治安大队联合城区派出所开展整治乱张贴小广告执法行动。民警根据社区居民楼道等多处小广告上提供的信息,依法传唤有关嫌疑人员至派出所询问,详细了解其张贴情况。在有关嫌疑人员承认乱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后,公安民警依法作出处罚,并责令立即清除。 ▲违法人员因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并责令立即清除张贴的小广告。 创文,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台山市公安局 将继续深入开展创文工作 为创建文明台山保驾护航!
凝心聚力、全力以赴
投入到台山市创建
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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