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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二次酒驾男子被台山交警查获
  • 2021-07-21 11:12:09
  • 来源: 台山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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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是指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分何时何地,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近日,台山一曾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男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7月14日,台山交警依法对二次酒驾的梁某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6月18日9时26分,台山交警大队深井中队民警在辖区道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查获无证驾驶摩托车的梁某。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梁某的测试值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核查人员信息后发现,梁某(男,55岁)于2018年3月23日醉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123.29mg/100ml)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因醉酒驾驶,梁某的驾驶证被台山交警依法吊销,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经历过事故并且被法律制裁的梁某竟然不吸取教训,依然心存侥幸违法驾车,其漠视法律和生命的行为必将再次受到法律的严惩。台山交警对梁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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