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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警方正在开展摩电整治“百日行动”、“一盔一带”安全劝导“美丽乡村行”活动。近日,台山交警在整治行动中查获一男一女两名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者,女子无牌、无证、未戴安全头盔,男子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天8时30分,卢某兰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三合镇联安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核查,卢某兰未在公安机关相关管理部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卢某兰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台山警方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当天8时50分,余某铎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在上述同一路段被交警查获。在盘查过程中,交警隐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出酒气,随后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利用“智慧新警务”核查还发现,余某铎持有的E类驾驶证已被注销,属无证驾驶机动车。最终,余某铎被台山警方依法处以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酒后驾驶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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