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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度台山市看守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台山市看守所负责对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服发认罪教育,管理人犯生活;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刑事拘留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保障刑事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下设1个股3个中队:秘书股、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台山市看守所有管教人员(临工)39人,月均在押犯人63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确保对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服发认罪教育,管理人犯生活;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刑事拘留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保障刑事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921.1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921.14万元,占100% 。
①临工工资126.36万元;②、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经费129.80万元;③、犯人医疗费30万元;④、犯人衣被费6万元;⑤、在押犯人杂费10万元;⑥、在押犯人伙食费191.40万元;⑦、公安办案费3万元;⑧、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⑨、监所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加班补贴1.8万元;⑩、监所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政府购买服务55.33万元;⑪、所外就医防逃脱系统4.45万元;⑫、监所门诊部配电房建造费(含设备)35万元;⑬、其他公安支出(生产收入上缴)35万元;⑭、监所门诊部业务用房建设120万元;⑮监所门诊部医疗设备购置费134万元;⑯看守所在押犯人热水供水系统改造工程34万元。
2016年收入66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6.95万元,其他收入116.83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比2016年增加257.36万元,增长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开支:2017年临工工资增加15.27万元,增加开支所外就医防逃脱系统4.45万元、监所门诊部配电房建造费(含设备)35万元;监所门诊部业务用房建设120万元;监所门诊部医疗设备购置费134万元;看守所在押犯人热水供水系统改造工程34万元;犯人衣被费减少1.08万元,以及部分收入项目增减稍有调整。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921.1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921.14万元,占100% 。
①临工工资126.36万元;②、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经费129.80万元;③、犯人医疗费30万元;④、犯人衣被费6万元;⑤、在押犯人杂费10万元;⑥、在押犯人伙食费191.40万元;⑦、公安办案费3万元;⑧、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⑨、监所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加班补贴1.8万元;⑩、监所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政府购买服务55.33万元;⑪、所外就医防逃脱系统4.45万元;⑫、监所门诊部配电房建造费(含设备)35万元;⑬、其他公安支出(生产收入上缴)35万元;⑭、监所门诊部业务用房建设120万元;⑮监所门诊部医疗设备购置费134万元;⑯看守所在押犯人热水供水系统改造工程34万元。
2016年支出60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46.95万元,其他收入支出63.03万元),2017年比2016年支出预算增加311.16万元,增长原因是:2017年临工工资增加15.27万元,增加开支所外就医防逃脱系统4.45万元、监所门诊部配电房建造费(含设备)35万元;监所门诊部业务用房建设120万元;监所门诊部医疗设备购置费134万元;看守所在押犯人热水供水系统改造工程34万元;犯人衣被费减少1.08万元,以及部分收入项目增减稍有调整。
(二)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共92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56.1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64.9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在押人员专款开支237.40万元;监所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政府购买服务57.13万元;基建、购设备等其他开支370.45万元。2016年的政拨款支出是546.95万元,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预算比2016年预算增加374.19万元,增长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开支:2017年临工工资增加15.27万元,增加开支所外就医防逃脱系统4.45万元、监所门诊部配电房建造费(含设备)35万元;监所门诊部业务用房建设120万元;监所门诊部医疗设备购置费134万元;看守所在押犯人热水供水系统改造工程34万元;犯人衣被费减少1.08万元,以及部分收入项目增减稍有调整。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10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保养费及其他费用。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4.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20万元,主要是增加一辆公务用车。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主要是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129.8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0.73万元,增长原因是: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经费开支费用不足,财政适当增加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9.94 万元。
第二部分 2017年台山市看守所部门预算报表
预算01表: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2表:收入预算总表
预算03表:支出预算总表(按科目)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现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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