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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台山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台法治委〔2020〕6号),结合工作职责和报送内容,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基层示范创建,推动“七五”普法全面落实,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意识,为我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组织,发挥“头雁”作用。我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新时期改革和加强公安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贯彻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作为各单位年底评优评先、立功授奖、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强化疫情防控,全面履行公安职能。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从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全力以赴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进入疫情防控之际,全局取消休假全员上班,建立强化专班运作,统筹警力调度攻坚,细化工作方案措施,全力强化疫情线索核查,推动落实防疫工作责任、人员、措施“三到位”。派出警力与相关部门组成“党员干部+警员+医务人员”“三人小组”共184个,通过强化社会面、重点场所的管控,加强出租屋、旅业、民宿、社区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和进京管控人员排查,加大警力投入加强站场检查站、联合检疫站检查和重点场所安保,配合做好境外人员转接输入防控,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全力护航返校复课保护学校安全。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警力18000多人次,出动警车4000多辆次,配合相关单位检查各类车辆近15万余辆次,检查、核查相关人员45万余人次,全面做好线索核查、人员管控和接转境外入境人员等工作。二是强化涉疫情违法犯罪打击。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我局织密防控网络,强化合成作战,充分发挥大数据效能,对各类涉疫警情特别是诈骗类警情进行提前研判,加强贩卖野生动物、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传谣造谣、利用疫情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查处。着眼人员聚集风险,加强所队联动,依托“三人小组”开展涉疫情网格化排查管控工作,严查聚赌聚集行为,规避交叉感染风险。三是强化内部管理防范工作。结合公安工作接触群众较多的实际,持续加强队伍对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的正面引导,提升一线民警和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做好卫生防范和服务工作。大力做好窗口服务卫生防范,配置体温检测等防控用品,细致做好窗口服务场所的通风消毒,合理引导办事群众主动采取防范措施。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加强我市公安监管场所防疫工作,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抓好江门市第二集中收押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了我市公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零感染”,进一步服务江门公安工作大局。
(三)深化公安服务改革,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共梳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181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247项;“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率分别为100%、97%、98%;粤省事平台共接入服务事项228项,其中已落地业务173项。一是持续推进户政业务改革。持续推进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服务时限,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市域内户口迁移政策,稳步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严格落实《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的文件精神,从今年7月5日开始实施“零门槛”落户政策,目前已有多名群众因新政策成功申请落户。持续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战略,推动我市户政业务进驻“粤省事”小程序,实现“一网通办”。今年以来,我市“粤省事”小程序共受理户口业务451人,办理居住登记335人,审核通过201人;申领居住证199人,审核通过158人。我局以出租屋、流动人口核查为契机,开展上门办证、送证服务,共上门办理居住证业务791,送证上门286人。二是深入推进出入境业务改革。严格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落实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和12项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为大湾区企业聘请外国人办理签证、停居留证件提供快捷服务。进一步扩大自助办证服务区域,在上、下川岛设立自助办证区,为边远地区企业、群众提供就地办证的便民利民服务,目前,我市共设立15个24小时自助办证区,设置22台自助办证一体机。年初起开通华侨护照查询服务,切实解决华侨凭护照在境内办理社会事务不便利的问题。疫情期间,为避免群众聚集,减少轮候时间,我局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同意,合理调整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证件预约申请指标,出入境业务提升2倍线上日均受理量。三是大力推进车管业务改革。大力推进我市机动车考场筹建项目,已于今年5月11日完成我市小型汽车科目一、二考场建设并投入使用,切实解决了群众考场远、跑腿多等不便捷问题。自今年4月25日起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核发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企业行业提供电子证照服务,简化申领流程,方便群众驾车出行。进一步推进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社会代办点的建设,扩大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业务范围,全力提升销售企业快捷代办机动车登记工作,今年以来,我市第二间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已进入验收阶段,实现了我市4S店的全覆盖,打通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和网上110报警工作,202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我市交警事故快处快赔中心共处置3250宗轻微交通事故,城区网上110报警平台系统共录入交通事故1783 宗.进一步简化了流程,为群众提供了便捷、快速、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快赔服务。
(四)加强法治公安建设,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公安行动计划2020”,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促进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面提升。一是强化执法主体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资格准入制度,将基本级执法资格作为公安民警执法准入最低标准,深化落实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针对新型违法犯罪、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和基层实战需要,组织民警、辅警开展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充分利用警务移动终端平台开展碎片化、点对点的针对性培训,组织民警深入学习《执法细则》和《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民警执法执勤手册》。年内,以警务实战、规范执法为主要内容开展执法培训26次,组织全市公安民警参加学法用法考试1次,组织法院庭审旁听活动4次,队伍业务能力持续提升。二是强化执法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广东省公安机关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受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进一步完善关于加强案件法制审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与其他市行政执法部门的交流协作,积极与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联系,力争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年内,批捕率达87.7%,办案质量持续提升。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建设。深化执法质量考评,通过自查配合省厅、江门每月抽检等方式,实行“案案把关,跟踪监督,每月抽检,季考年评”的工作模式,将执法监督考评与案件办理同步进行,注重从办案源头发现和纠正问题。对重大刑事案件实行会商讨论机制,把好刑事案件移送起诉关,强化公检法部门协作,确保了案件办理质量。针对检查发现和检法司反馈的执法问题,加强执法问题整改,确保执法主体和执法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年内,发现执法问题65个,发出整改通知78个,省厅、江门市局抽考的45宗行政和63宗刑事案件全部落实问题整改。四是强化初始执法行为规范。推动完成执法办案场所的智能化升级改造任务,加快部署应用警综平台新执法办案系统,深化推广应用执法记录仪,全面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严格执行接报案“五个当场”工作要求、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范围和内容工作要求、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和讯问录音录像工作要求,规范执法办案单位查获人员进入办案场所(中心)环节的管理,杜绝可能存在的执法风险和隐患,让执法行为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五)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积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精神。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在历次重要会议前进行宣讲,根据党委和政府不同角度进行宣讲和学习,要求民警干部将相关精神切实掌握,在平时工作中落实贯彻。二是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我局党委班子成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于党内法规制度坚决贯彻执行。此外我局还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关耀东为主要领导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到亲手抓法治建设工作。对于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坚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保证每月有一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脱贫攻坚、防汛等工作期间将法治宣传与相关工作结合,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主持法治政府工作小组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保障和条件。三是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情况。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的一项重要措施,摆到突出位置。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专门领导小组,高点站位,统筹谋划,各相关警种部门明确分工、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公安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部署落实,明确了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依法全面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一是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以理顺公安权责、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公安局立足本职,严密工作程序和统一审核标准,全面梳理公安机关、职责事项,规范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形成统一的公安机关岗位权力清单,制定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明确要素内容,不断提高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发动公众参与、开展风险评估和进行合法性性审查以及坚持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决策事项均经过党委会议定再经合法性审查。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合理规避风险。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三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2019“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公安机关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严的作风、更实的措施,推动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领域“三查一治”执法监督工作,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行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据统计,2020年来,公安机关办理涉民营案件共立案7宗,刑拘5人,取保候审2人,移送起诉3人。
(七)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我局2018年来严格按照《江门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门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法制部门加大执法审核监督力度,严格公正执法,有效避免了以往行政处罚中处罚随意性大、同种违法行为同城不同罚的情况。二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情况。我局坚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调处制度,坚持完善信访接待制度,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对于不同的社会矛盾都进行了预防工作,进一步减少矛盾纠纷,对于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也坚持做好化解工作,并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回访,确保矛盾纠纷不复发。三是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牢记执法为民宗旨,办案中坚持二人阅卷、集体研究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实事求是作出复议决定,作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坚持行政复议与执法指导相结合,对复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执法建议书,加强执法指导。对以上案件的办理全体民警均做到了认真严格审批把关,做到了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为衡量尺度。2020年,我局共受理5宗行政诉讼案件和6宗行政复议案件,其中4宗行政诉讼胜诉,1宗正在审理中,6宗复议案件全部维持。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开展以来,我们需要认识到,法治政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人民群众对一个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的期待和渴望与现实还有很多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工作中仍然存在。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部分执法人员或单位领导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薄弱,常表现出个人意志大于法治精神,在执法工作中常常体现出靠主观、靠经验作决定,没有完全树立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观念。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部门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程序违法时有发生。少数执法部门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办事效率有待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更多的体现在表面和形式,缺乏实效性和威慑力。对行政执法工作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长效监督体系。一些监督制度制定以后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合力,常有出现单部门管全局、以小镇大的情况,监督问责相对弱化,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也比较明显。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政府的主要工作
2021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公安工作重要讲话、训词、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主线,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台山建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党建引领,强化公安政治属性。始终把政治能力作为第一位要求,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毫不动摇地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是坚守底线,维护大局保稳定。始终把防范和抵御政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综合运用情报研判机制,加强对涉政治领域和问题楼盘、退役人员涉访群体、涉众型经济投资受损群体等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稳控力度,确保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不出纰漏,维护我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严密防范,凝心聚力战疫情。持续强化社会面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深化防疫专班运作,扎实开展疫情线索核查,强化涉疫情违法犯罪打击,坚决落实防疫工作责任、人员、措施“三到位”。严格落实内部管理防范工作,扎实做好公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四是做强主业,严打整治促和谐。强化主业意识,强化情报导侦,以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和突出刑事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推动“亮剑2021”系列行动为突破口,严厉打击和全面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强化防控,铁腕除患护平安。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要素和重点部位的源头管控,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和重点行业管控,结合疫情防控和“创文”工作,进一步推进公共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打好社会治安防控整体仗。
六是创新警务,科技兴警强战力。进一步推进警务云大数据工程、智能“天网”工程和警务实战平台建设,深化合成作战中心和派出所合成作战室融合提档升级,探索创新接处警指挥调度、智能警力调配、智慧新巡控等警务创新改革,推动“二标四实”基础信息和社会数据采集工作,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整体效能和核心战斗力。
七是规范执法,秉公办案守公正。不断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机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建设,强化初始执法行为规范。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为突破口,着力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八是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创一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户籍、出入境、车管方面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落实“只跑一次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服务创新水平,力争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九是凝魂聚力,严管队伍提形象。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不断纯洁公安队伍,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台山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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