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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交警联合多部门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为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意见和广东省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江门市结合珠三角周边城市的管理经验,于近日作出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决定,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已投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联合治理,以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9月7日上午,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台城街道各主干道、繁华街道、人流密集区等区域未登记上牌、超标、乱停乱放的各类电动自行车,进行联合执法查处。
执法人员对可纠正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摆放,对停在非规划停车位置、严重影响路面车辆正常通行或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依法暂扣处理,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多次约谈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传达江门市政府相关要求。目前,台山市内各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正在逐步回收电动自行车,台山交警将持续联合多部门加大对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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