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公安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公安局党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
  • 2015-06-02 09:10:03
  • 来源: 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 【字体:    
台山市公安局党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条  各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党支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的主要范围: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事项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考核办法可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  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要与各党支部、党员干部评优表彰相结合。
第四条  各党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由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