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民警缅怀祭奠李启荣革命烈士
-
2014-04-01 06:59:32
- 来源: 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 【字体:
大 中 小】
我局组织民警缅怀祭奠李启荣革命烈士
为缅怀公安英烈,进一步凝聚警心,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立足岗位,投身公安事业,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3月31日,清明前夕,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谭良伟,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梅锐锋同志带领全体局党委成员、局机关(含边防)各正职领导、武警中队长以及去年入警的全体新警来到李启荣革命烈士的墓前为烈士扫墓。大家一起怀着崇敬和沉重的心情,瞻仰和祭奠为保卫国家财产而英勇牺牲的革命烈士李启荣同志,表达对革命烈士的崇敬和深深的怀念之情。
李启荣同志系广东新会市七堡镇人,生前是台山市公安局民警,1965年11月出生,1995年2月24日晚上8时许,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受6名歹徒劫持。李启荣同志为了保护国家财产,以人民警察的大无畏精神坚持与6名丧心病狂的劫车歹徒进行了长达7个小时殊死搏斗,但最终因寡不敌众,被劫车歹徒残酷杀害,壮烈牺牲,时年仅31岁。1995年3月1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李启荣“革命烈士”的光荣称号。
谭良伟同志在悼念李启荣革命烈士中说:我们对李启荣革命烈士最好的告慰、最好的怀念,就是要认真学习他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对公安事业无比热爱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为了保卫国家财产,面对凶残的歹徒,不怕流血牺牲,英勇顽强搏斗的大无畏革命精神;学习他对工作认真负责、待人和蔼谦诚、助人为乐的优秀风尚,积极努力搞好工作,竭尽全力维护社会治安,为我市政治大局和治安大局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活动中,谭良伟同志、梅锐锋同志代表局党委和全体民警官兵向李启荣革命烈士敬献了花圈。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