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务公开综合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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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1 02:28:55
- 来源: 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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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文 件
台党公开办〔20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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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务公开综合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广海湾工业园区党委会,各镇(街、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中直、省直驻台山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江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综合满意度测评”的要求,现就规范做好党务公开综合满意度测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满意度测评形式。为简化程序,党务公开综合满意度测评工作采取各基层党组织自行组织党员、群众测评,市党务公开考核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并打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客观准确、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测评各项工作。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市党务公开办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参加测评人员范围。为更好地听取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次党务公开综合满意度测评要求各单位参加测评的党员、群众占总人数80%以上或不少于50人(其中人数6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测评的不少于50人)。
三、测评分数计算方式。各基层党组织统计测评结果,按“非常满意”和“满意”的总票数占参加测评的人数的比例确定党务公开工作综合满意度得分,满意度在90%以上(含90%)的,得15分;满意度在80~90%的,得10分;满意度在70~80%的,得7分;满意度在60~70%的,得5分;满意度在60%以下的,不得分。
四、满意度测评资料应用。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务公开综合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存档,市党务公开考核工作小组在开展考核工作时将调阅上述资料,并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打分。相关资料没有进行整理、存档的,将被扣分。
附件:党务公开工作综合满意度测评表
中共台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
主题词:党务公开 满意度测评 通知
中共台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日印
(共印20份)
党务公开工作综合满意度测评表
等 次 |
非常满意
(90-100分) |
满意
(80-89分) |
一般
(70-79分) |
不满意
(60-69分) |
非常不满意
(59分以下) |
对本单位党务
公开工作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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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
说明:请您在认定的等次栏内打“√”。
党务公开工作综合满意度测评表
等 次 |
非常满意
(90-100分) |
满意
(80-89分) |
一般
(70-79分) |
不满意
(60-69分) |
非常不满意
(59分以下) |
对本单位党务
公开工作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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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
说明:请您在认定的等次栏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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