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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党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 2011-11-22 02:03:14
  • 来源: 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 【字体:    

中共台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文件
 
台党公开办〔2011〕5号
━━━━━━━━ ★ ━━━━━━━━
关于开展全市党务公开工作
考核验收的通知
 
广海湾工业园区党委会,各镇(街、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中直、省直驻台山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办发[2011]42号)文件和《江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1年12月上旬,对全市有关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标:通过考核检查,有力推动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提升工作实效;同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制度机制、载体建设、宣传发动、公开实效、创新突破等七大方面。以《江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为标准,对照完成七大方面内容情况进行考核。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评。11月25日前,各单位对照考评表(详见附件2)自评打分,并向市党务公开办报送工作总结、自评结果,提供加分项目的证明资料(市党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廉室,联系人:石敏,电话:5534949,电子邮箱:ts5566778@163.com)。
(二)检查核实。2011年12月1日至9日,考核小组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请各单位安排4名党员代表参加座谈)等形式审查、核实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综合评价。在综合分析考核情况的基础上,考核组提出考核意见,由市党务公开办确定考核等次和存在的问题,并将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人员。
分七个考核小组,成员分别是:
第一组:关伟业(组长)、朱崇新(副组长)、张运才、
高 峰、魏清莲(联络员,电话:13824032766);
第二组:张锦红(组长)、罗永东(副组长)、容惠汉、
颜伟聪、石  敏(联络员,电话:13286162789);
第三组:林羡明(组长)、李  兵(副组长)、林  雄、
刘国维、陈华俊(联络员:13702219063);
第四组:钟羡贤(组长)、潘  毅(副组长)、伍健彪、
邬瑞明、甄美美(联络员,电话:13726152912);
第五组:容维想(组长)、谢坤华(副组长)、林荣裕、
陈素琼、周坚耀(联络员:13828017775);
第六组:赵清波(组长)、余松钦(副组长)、李谡铮、
周艳艳、赵绍明(联络员,电话:13828002816)。
第七组:方明确(组长)、伍宇威(副组长)、黄灼炽、
陈卫民、黄月嫦(联络员:13422789105)。
六、各组负责考核的单位:
第一组(16):市纪委、市人大办、市委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档案局、市统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第二组(16):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住建局。
第三组(17):广海湾工业园区、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邮政局、中国电信台山分公司、市供电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口岸办、市城乡规划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路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
第四组(17个):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市环保局、市工商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台山广播电视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委党校、市旅游局、市流渔办、市公资办。
第五组(6个):台城街道办、大江镇、水步镇、三合镇、四九镇、白沙镇。
第六组(6个):端芬镇、冲蒌镇、斗山镇、都斛镇、广海镇、赤溪镇。
第七组(6个):川岛镇、海宴镇、海侨、汶村镇、深井镇、北陡镇。
各组联络员与被考核单位沟通联系,确定具体考核时间,于12月上旬完成考核验收。
 
附件:1.江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2.江门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考评表
 
 
                                                                    中共台山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党务公开  考核验收  通知
中共台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14日印
(共印20份)


附件1:
江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考 核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扎实推进我市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要求全面落实,根据《江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
第三条 全市党务公开考核工作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党务公开办)负责实施。各市、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各单位分别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实效,打造党务公开工作特色和亮点。
第五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准确、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六条 党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单位党政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之中,作为年终总体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 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制度机制、载体建设、宣传发动、公开实效、创新突破等七大方面。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是否到位,部署是否周密;公开内容是否规范,更新是否及时;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制度是否配套;公开载体是否实用,查阅是否方便;宣传发动是否深入,形式是否多样;公开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
第八条 考核工作按照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百分制,由基础分、创新分两部分构成。
基础分是指完成党务公开基础工作任务的得分,满分为100分。
创新分是指因工作开拓创新,形成工作品牌或取得突出成果的,经认定予以加分(最高为10分)。
第九条  考核结果以80分为达标分;80分至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
第十条  考核程序: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党务公开办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等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一)考核准备。每年由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做好考核工作的部署。
(二)自查自评。各基层党组织对照考评表自评打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核组报送工作总结、自评结果,提供加分项目的证明资料。
(三)调查核实。考核组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审查、核实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其中,对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指标,采取测评的方式进行。
(四)综合评价。在综合分析考核情况的基础上,考核组提出考核意见,由党务公开办确定考核等次,并将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五)结果通报。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第三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注重党务公开考核成果运用,建立党务公开工作奖惩制度。
(一)对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考核中被评为不达标档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单位,取消单位及主要领导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追究。
(三)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列入个人档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各市、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本办法由市委党务公开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2           台山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考评表
单位(盖章):                                                              日期:2011年   月    日
总体要求
     
赋分
自评分
审定分
一、
组织领导
 
15分)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层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成立“一把手”牵头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任务明确,分工具体,开展工作的条件完备。
成立了各1分;职责分工明确的1分;开展工作条件完备的1分。
4
 
 
2、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各阶段工作思路、计划、目标、任务、措施等具体明确。
制定了完善工作方案的得2分;各阶段工作措施具体明确的得2分。
4
 
 
3、党务公开纳入各单位党组织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具体抓。
有相关会议记载的1分;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抓各1分。
3
 
 
4、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总结分析工作进展情况。
有相关会议记载的得2分
2
 
 
5、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履职方式明确具体,监督员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建立了监督员队伍的得1分;正常履职开展活动的得1分。
2
 
 
二、
公开内容
 
20分)
内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紧扣中心工作,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形式、范围、时限恰当,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
1、按照省的指导性目录和我市的实施意见所明确的内容进行公开,规范全面,无遗漏隐瞒。
二级目录应公开的内容少一项扣1分。
10
 
 
2、按照省指导性目录的要求,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准确、适当。
公开形式、范围、时限不准确、不适当的,每一项扣1分。
6
 
 
3、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及时。
按有关时限要求及时公开的得2分。
2
 
 
4、内容制作、管理和更新由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归档规范。
有专人负责的得1分;资料保存归档规范的得1分。
2
 
 
 
总体要求
     
赋分
自评分
审定分
三、
制度机制
 
15分)
完善配套的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1、建立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并认真执行。
建立了各1分;认真执行的1分。
3
 
 
2、建立监督考评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并充分发挥作用。
建立了的各1分;
认真落实的各1分。
6
 
 
3、建立并落实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了得2分;认真落实的2分。
4
 
 
4、建立党务公开与政务、厂务、村(居)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协调运行的联动机制。
建立了得1分;认真落实得1分。
2
 
 
四、
载体建设
 
15分)
搭建起实用有效的党务公开平台,党内信息上下互通、党员意见表达便捷。
1、建立了公开栏、内部刊物、简报、网络、电子触摸屏、电子滚动屏等2种以上基本载体。
少于两种的,每少一种扣3分。
6
 
 
2、载体设计美观新颖、内容丰富、可读性强。
美观的得3分;
内容丰富、可读性强的得2分。
5
 
 
3、设置地点适当,便于群众观看、查询。
适当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不适当的不得分。
2
 
 
4、建立了公开载体运行的相关制度,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完善。
建立相关制度的得1分;
管理维护完善的得1分。
2
 
 
五、
宣传发动
 
10分)
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广泛深入。
1、按照“一月一信息、一阶段一小结、一年一总结”的要求,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市委党务公开办报送工作情况。
没有及时按要求报送的,每少一次扣1分。
4
 
 
2、及时总结好经验,以在媒体或上级机关内部刊物上刊登等形式进行交流;示范点带动作用明显。
及时总结经验、示范点带动作用明显的得1.5分;在媒体或上级内部刊物进行交流的得1.5分。
3
 
 
3、加强党务公开宣传教育,形式灵活多样、广泛深入,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并积极参与。
有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的,形式多样资料齐全的,党员群众了解工作参与热情高的各1分。
3
 
 
 
总体要求
     
赋分
自评分
审定分
六、
工作实效
 
25分)
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公开效果的重要标准,注重以公开促进中心工作发展、党群关系和谐,永葆党员的先进性。
1、党务公开工作与本地、本部门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党务公开与科学发展两促进、两提高。
党务公开与本单位科学发展起很好推动作用的得4分;较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
4
 
 
2、畅通党和群众的沟通联系渠道,使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得到很好解决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3
 
 
3、促进党群关系的和谐融洽,激发党员、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争先创优氛围浓厚,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明显好转,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大增强。
党群关系和谐融洽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3
 
 
4、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综合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为91~100%得15分;81~90%得10分;71~80%得7分;60~70%得5分;59%以下不得分。
15
 
 
七、
创新突破
 
10分)
鼓励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平台载体、活动形式、制度机制等,在吸引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维护群众利益、落实中心工作等方面创新突破。
1、创新经验、做法在大会上作介绍。
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会议分别得6分、4分、2分。
满分为10分。重复介绍、报道或采用的,以最高分计。
 
 
2、创新经验、做法获媒体报道宣传。
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得3分、2分、1分(动态类报道减半计算)
 
 
3、信息被刊物采用。
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得3分、2分、1分(获同级领导批示的加倍计算)。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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