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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和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和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商品生产要素市场体系改革和农村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监督检查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的执行情况。
(四)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参与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审核上报国家、省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审核或审批限额内的建设项目;编制和下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编制下达市级财政性投资计划;参与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担干线铁路项目和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与建设协调职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管理粮食等重要商品的储备;研究农村经济发展 重大布局,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
(六)研究能源开发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能源项目布局。
(七)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十)制定市重点项目储备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指导、督办、协调;按时编报重点建设项目完成进度情况,提出决策建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的稽察工作;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价格管理办法、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十三)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十四)拟订价格管理目录,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组织和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管理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费用。
(十五)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实施商品和收费的明码标价;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十六)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十七)组织指导群众性的物价监督活动;受理价格、收费投诉举报;指导、监督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及镇、街(场)价格、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价格、收费争议。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协调政务督查、会务、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政务公开、环境卫生、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计划生育和车辆使用管理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学习培训、法制宣传、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及协助党组做好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分管领导:李业新 股室负责人:皮短平 电话:5523368
(二)综合股
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监测预测,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和提出经济预测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撰写季度、年度经济综合分析报告,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农业、林业、畜牧业、海洋与渔业、水利等发展规划;审核上报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气象等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配置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年度计划;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推进出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和措施。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审批各类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确定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审定全市各类学校招生规模;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分管领导:陈兆庭 股室负责人:刘金洪 电话:5523646
(三)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组织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编制下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现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拟定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市级财政性投资计划,协调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政策、促进社会投资的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承担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审核上报申请国家鼓励类投资项目确认书发放;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编制下达对外贸易出口和重要商品流转计划,上报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审核限额内流通领域的投资项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市内储备;审核上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债券;指导协调粮食宏观调控、协调市粮食应急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分管领导:余瑞锦 股室负责人:邱郁让 电话:5522140
(四)工交能源股
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工作;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事项;具体承办干线铁路项目和城际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与建设协调工作;在国家、省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组织拟订本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电力、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工作,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行业节能工作;审核或审批上报交通、能源建设项目;审核下达市级公路养路费征收使用计划;组织和参与确定市重点交通项目、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统筹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建议;协调推进清洁发展,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建议。
综合分析统筹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承担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协调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和推广应用;组织上报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或审核上报工业、通信、科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分管领导:陈兆庭 股室负责人:李宝龙 电话:5524025
(五)重点项目股
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省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议;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和日常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安排本市投资项目、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市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主动性、针对性的服务,按时编报中央、省投资项目及省、市重大项目完成进度情况;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余瑞锦 股室负责人:吴志鹏 电话:5522140
(六)经济体制改革股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协调商品生产要素市场体系改革和农村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监督检查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协调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等融资重大问题;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审核上报工作。
分管领导:陈兆庭 股室负责人:马栋梁 电话:5524025
(七)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领导:李业新 股室负责人:皮短平 电话:5523368
(八)价格管理股(市场监管股)
负责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工农产品(商品)价格、交通、邮电、通讯、房地产价格和公用事业价格;指导企业搞好价格管理和定价工作。拟订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办法;制定和实施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则,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价格自律,协调价格争议;组织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指导舆论和社会对价格的监督;负责市场价格应急工作。
拟订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价格政策调查研究,制定价格政策,拟订年度价格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草拟有关价格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及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目录;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与管理;参与重要商品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动作和管理;负责处理有关价格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价格宣传工作。
承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省物价局价格监测点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报送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统计、监测、预警报告工作;开展价格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开展全市的物价员、收费员的价格业务培训工作;依托全国全省价格信息网络,建立市价格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向政府提供、向社会发布市场价格信息;指导基层物价信息和监测工作,负责对农产品、工业品的生产成本价格收益的调查研究;对列名管理的农产品、副食品、商品、服务项目收费调定价前的成本监审;对农民的负担、种植意向、购买、售粮等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对生产、经营、市场供求形势的价格成本调查检测和分析。
分管领导:陈景富 股室负责人:朱立天 电话:5656019
(九)收费管理股
贯彻执行上级收费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核发《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综合年审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和医疗、教育、路桥、审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核发《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分管领导:李业新 股室负责人:余家胜 电话:5656018
(十)价格检查分局(市价格举报中心)
负责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明码标价;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和指导各镇、街开展物价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梁卓高 股室负责人:雷允炽 电话:5656010
(十一)价格认证中心
在所属行政区内,具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券及无形资产等各类涉案标的)的价格鉴定;
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
分管领导:李小兵 股室负责人:宁宇宏 电话:565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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