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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台山市四九军供粮油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于2018年5月28日通过验收小组现场检查和验收报告的审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验收报告文本详见附件。
(一)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台山市四九军供粮油储备仓库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总投资:1300万元
(4)建设地点: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二路8号
(5)建设单位:台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
(6)环评编制单位: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7)建设规模和内容:台山市四九军供粮油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位于台山市四九
镇长龙工业区二路8号,项目占地面积186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58平方米。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筑物有:5个仓库(其中:1号、2号、3号和4号仓库的储量各为1200吨,6号仓库的储量为2000吨)、1间榨油厂和1个食用油仓库(设计储量为80吨)。二期主要建筑物有:3个仓库(其中5号、7号和8号仓库的储量各为2000吨)和1个烘干车间。项目稻谷设计储存能力为12800吨,食用油储存能力为80吨,榨油厂年产花生油300吨。榨油厂年最大生产天数约100天,每日最大生产时间10小时,项目劳动定员为6人。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
(8)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验收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全部建设完成。工程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项目所在地点、建设规模、使用功能与环评一致。
(三)环保手续完成情况
项目在方案设计阶段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主体工程建设时同步完成了相应的环保设施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
(四)环保设施建成情况
工程主体建设时,已经同时开展油烟废气处理设施的建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基本符合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报告和现场检查结果看,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已经建成,满足相关环保要求。验收组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验收信息公示期限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报告文本请公众通过台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网站进行自主查询。
台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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