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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背景及主要方案
随着台山市区(包括四九镇)生活污水处理量的不断增加,污水处理设施的不断增加和完善,污水处理成本不断升高,根据《关于台山市台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的监审报告》的数据,2015—2017年台山市区(包括四九镇)生活污水处理单位平均成本已上升至1.279元/吨,但目前台山市区(包括四九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2015—2017年综合平均价为0.999元/吨,此征收标准不但低于综合成本,而且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市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生产运营和发展的需要。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7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规范〔2017〕1号)及《广东省发改委关于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粤发改价格函〔2018〕2668号)等文件的要求,2018年底前要完成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为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拟对台山市区(包括四九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初定2个,主要内容如下:
方案一:按照国家规定设市城市的最低标准制定,台山市区(包括四九镇)居民用水调整为0.95元/吨,非居民用水调整为1.40元/吨;
方案二:按补偿污水处理核定成本制定,台山市区(包括四九镇)居民用水调整为1.00元/吨,市区非居民用水调整为1.60元/吨。
具体方案将经评估及充分讨论、协商后再确定。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公示有效期
1、主要方式
公众对于本次调价方案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下述单位提出。
2、公示有效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三、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本次调价具体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承办。
单位名称: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通讯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27号
联系科室: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股
电话:0750-5656018
传真:0750-5526724
电子邮箱: tswjj2011@163.com
四、评估咨询机构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19路之三2幢
联系人:陈小姐 、陈先生
电话:0750-3270107、0750-3270105
传真:0750-3088610
邮箱:jmpec@163.com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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