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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召开调整台山市区(包括四九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8年11月6日上午9时正
二、听证会地点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8楼会议室 (台城环市中路27号)
三、听证会方案要点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方案一按照国家规定设市城市的最低标准制定,居民生活用水拟调整为0.95元/吨,非居民用水拟调整为1.40元/吨;方案二按补偿污水处理核定成本制定,居民生活用水拟调整为1.00元/吨,非居民用水拟调整为1.60元/吨。
四、出席听证会的代表
1、听证会参加人(21人)
(1)消费者代表11人(其中消费者居民代表6人(含四九镇2人)、非居民用水代表5人(含四九镇1人))
(2)经营单位代表1人
(3)人大代表1人
(4)政协委员1人
(5)专家学者代表2人
(6)政府职能部门3人
(7)社会团体代表2人
2、旁听人员(4人)
3、新闻媒体(1人)
五、参加听证会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持本人身份证,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于2018年11月6日上午8时30分签到入场。
居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咨询电话:5656018;电子邮箱:tswjj2011 @163.com
特此公告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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