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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 2017-03-31 07:09:5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台山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市编办)

来信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中山路23

     台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股(收)

邮  编:529211

电子邮箱:tsbw5504162@126.com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331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市政府: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共4大项,分别是:1、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已纳入《台山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许可事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数量为4大项,百分比为100%,无未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许可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数量为4大项,百分比为100%。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298件、受理298件和办结数量298件,全部按时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

1、我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实施行政许可。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分类改革目录(暂行)的通知(粤府办〔20136号)的要求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不存在其他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

2、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市推进投资审批改革,简化投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探索推行投资项目承诺制,落实江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实现提速增效。 

3、行政许可审批提速增效。按政策规定,投资项目许可核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我局自我加压不断简政提速,2016年本局投资项目立项的审批时间由原来法定20个工作日提速到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并再提速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即来即办。

4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我局根据上级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的工作部署,参考江门、佛山、南海等地方编制办法,结合本市实际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的编写录入,对已有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规范重新进行调整编制标准,目前已基本完成。

(三)公开公示情况。

我局制定了《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按规定公开审批依据及条件,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理期限,公开申请示范文本,公开咨询投诉方式,公开办理结果,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并实行网上公开。

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信用台山”网、台山政府网向社会予以公开,广大群众可以网站上查找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

(四)监督管理情况。

我局先后出台《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承诺制度》、《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实施行政审批监管办法》、《规范中央预算内和省级投资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暂行办法》等,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审批权力与审批责任并重。同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纪检组每月不定期对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等审批案件进行重点监督,确保审批服务到位,审批程序和结果合法、公平、公正。由于监管措施得力,2016年没有举报投诉等情况发生,在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也没有出现违规、违法情况。

(五)实施效果情况。

本局实施行政许可是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市发布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测评,我局排名前列,同时所承办审批件实现了“四无”,无一差错、无一退件、无一拖件、无一投诉。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做到一切以项目为中心,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提高了审批效率,得到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认可和赞扬。因此本局在2016年市直机关行风考核中获得表扬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积极探索推行投资项目承诺制,落实江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实现提速增效。

2、抓紧做好负面清单第二批(2016年本)的编制工作。在实施负面清单(第一批、2015年本)的基础上,参照江门市负面清单(2016年本),积极做好我市负面清单第二批(2016年本)的编制工作,计划今年4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3、做好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动态调整负面清单。

4继续大力提升窗口服务,依法依规办理许可事项,为我市的重大项目做好沟通服务。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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