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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审批台山市智慧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台公用〔2021〕4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山市智慧停车引导系统建设工作问题的复函》(台府办函〔2020〕247号)等文件精神,经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价格听证会等程序,现将关于台山市市区路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台山市台城城区路边停车位
二、收费时段
路边车位停车收费时间设在早上8点至晚上8点,其余时间段不收费。
三、收费标准
通过分路段(一类、二类、三类)阶梯式的方法实施收费,鼓励车主缩短停车时间,加快停车位周转率。根据台山市实际,参照江门市智慧停车收费标准,适当降低标准拟定台山市智慧停车标准,拟定以下方式和收费标准计费:
为保障停车需求变化,各类路段每年结合台山市智慧停车引导系统收集的车位周转率数据及其他方面情况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进行适当调整。
四、执行时间
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你公司必须加强对路边泊位的收费管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收费,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价格监督检查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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