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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以及省对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的具体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国家公告的《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细则》和《2021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细则》(见附件)所列申请条件的企业。
二、申请资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一份
(二)《202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企业盖章及法人代表手写签字,一式3份);
(三)企业符合该农产品品种申请条件(如生产加工能力、进口实绩、销售经营情况等)的相关材料;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棉花需提供2020年棉纱、棉布等棉制品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电子扫描版。
三、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10月21日前提交申请资料给我局初审,由我局统一上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不直接受理企业申请。因国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开放时间限制,请各有关企业务必按时递交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附件: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工作的通知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2日
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工作的通知.pdf
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工作的通知(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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