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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台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台府〔2019〕6号)。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要求,做好市场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投资活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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