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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都斛镇大纲经济联合社:
《关于申请台山市都斛镇大纲村农文旅融合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8-440781-20-01-330921),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都斛镇大纲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占地约2749.57平方米,在大纲村红色驿站附近建设稻田栈道、定制田园风光平台、公路旁人行道铺设植草砖、修筑护坡及排水沟、安装太阳能照明灯及购置农机设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250.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3.06万元,设计费7.16万元,监理费5.34万元,其他费用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250万元,不足部分由都斛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五、项目由台山市都斛镇大纲经济联合社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出具台山市都斛镇大纲村农文旅融合项目规划及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都斛镇大纲村农文旅融合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市农业农村局、都斛镇人民政府
附件1
台山市都斛镇大纲村农文旅融合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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